我的房子何时重见天日?
我的房子被侵犯采光权,人身健康权,连白天都要开着灯,室内阴暗潮湿,父母及家人的身心健康受到极大影响,父母相继含恨去世,我该向谁申冤?1994年1月27日在未经拆迁主管部门裁定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合法房产被湖南省长沙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强拆,且有意违反城市规划对民用住宅最小间距的要求及严格限制旧城区内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的规定,兴建该公司的干部福利房,致使我们就地安置的一到三楼住房在通风采光、消防救火、防盗等方面均存在严重问题(见1999年12月24日湖南日报记者采访报道),依照《长沙市城市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其批准文件当属无效。
湖南日报记者采访过后,各有关部门仍不按国家法律法规办事,
对百姓的疾苦视而不见,一些单位和部门办事效率低下,
以及对群众的疾苦麻木不仁的态度,已到了令人寒心的地步。。。
他们互相推委,至今未果。为此,省人大副主任潘基质曾对该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长沙市房地管理局局长陈冶秋写信并强调指出:“值此国家改善对台关系之际,文可夫之叔父、姐妹等相继回来探亲,从整体讲70多平方米房屋虽属小事,但影响不好。”
为维护“以诚相待,肝胆相照”统战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敬请党和政府敦促各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复函为谢。我希望国家有关部门早日帮我消除妨碍,并赔偿我的损失。
我的联系地址:湖南省 长沙市 开福区 五堆子4号 东门301房。
邮政编码:410005
我的联系电话:13077309147
一定认真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