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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我们吧我们需要安定

2018-2-3 8:39:19发布39次查看
救救我们吧我们需要安定
公开信:
2000年长沙市糖酒副食品公司属负债国有企业因此走入了国企改革的行列,凭着上级机关一纸任命的党委书记兼公司总经理职务的朱法明采取独断专行欺上瞒下的手段,以自己申请,副书记签字的这种小孩玩游戏式的不具法律效力的借款申请书而借到(事实应为挪用)糖酒公司100万元人民币入股到当时准备将糖酒公司主要司属单位改制为京程实业有限公司的个人股份(当时的公司虽然负债,但改制单位的房产价值却有上亿元,后来又不断升值,目前估算有近二亿元的资产),最后凭着这100万元的非法入股和职务上的优势自然而然的坐上了京程公司董事长的宝座,他借改革之名,行私欲之实,不顾公司法,自己凌架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之上,他大权独揽,惟我独尊,根本无公开、公平、公正可言,把一个好端端的企业搞得乌烟瘴气。其最大的特点还是贪囊,他为自己定下的年薪近30万元,而一个歇岗股东的收入也只有每月200多元,100余倍的差别,但他并不满足现状,其最终目的就是要剥夺所有股东的权益,实现将公司变成他的朱氏个人企业。在公司他是一手遮天,短短几年时间他已是豪宅,名车……应有尽有,而普通职工还只能紧巴巴的过日子;现今他更是变本加厉,在他眼里公司法对他不起作用,他取消了行政会,董事会,连续四年也没开过股东大会。今后也不打算再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都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股份制企业。中央的精神是搞和谐社会,收入要公平,要缩小收差距,他不但不缩小,还越拉越大,年终为自己打红包就高出普通职工的几十倍,职工却怨声载道,苦于告状无门,还得眼睁睁地看他为非作歹下去。
看看这几年中他的各种所为:
一、2001年8月,朱法明作为首届股东会的招集人,在规定入股时间内入股29万元,却利用没有到帐的上述100万元虚数行129万元表决权,并在这届股东会上大肆放出:“投我一票,给你一张钞票”“我当选为董事长后保证股东的股票一年翻一番,三年翻三番”的虚假承诺,而顺利入选董事,继而当上董事长;接着,他开始玩弄权术:首先为自己定下20万元年薪;其次,违犯公司章程绞尽脑汁擅自出台股东股权转让方案,如:《长沙市京程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办法》、《长沙市京程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优先股的方案》、《长沙市京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以此来强行剥夺股东股权,为其实现朱氏企业打下铺垫,最终在广大股东极力反对下才没有实现其最为阴险的毒招;最后,出台《竞聘方案》(按其条款,没有几个股东能被聘上),逼股东退股,逼职工下岗(这里得说明一下,公司从改制到现在除了一直在生产的九如斋食品厂在正常生产以外并没有任何经营业务,收入是单纯的物业房租,朱法明并没有能力决策公司经营,所以说他这个董事长是“哈巴董事长”),当然最终还是被流产。但他的险恶用心显现端倪。
二、2003年7月间朱法明强行以行政会的形式将公司的名优特大楼以370万元/年的低价整租给某老板,理由是该老板是某领导介绍来的,在股东的强烈反对下,在主管副总和董事会大多数成员的抗议下,朱法明不得不将租金提高到450万元/年,但这个价格仍低于市场和招商的价格,分租出去可达550万元/年的租金。朱法明公开叫嚣,他如果没拿到这栋楼的租赁合同就从六楼跳下去,并狂言自己是新化人,黑白两道都有人,谁敢阻拦他就搞死谁。他根本不顾股东的反对擅自于2004年7月中旬在合同未签订的情况下,收取该老板350万元的所谓诚意金。又擅自于8月上旬,在主管经理不知情的情况下,背着董事会其他成员和经营班子与该老板签订了名优特大楼的租赁合同。该老板随即将大楼分租出去,实际租金收入550万元/年左右,使公司明明损失了100万元的效益,严重地损害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我们根据2004年7月5日潇湘晨报的披露才得知,朱法明擅自动用糖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私下购买(其中的问题可想而知)st中燕990万法人股,成为第三大股东。事前既不集体讨论,事后也示作任何通报,据说还把行管办某领导拖下了水,至使正义得不到申张。作为公司董事长,营利项目不放于公司运作,不为股东谋利益,却耕耘自己的三分地。这是谁给他这样大的权利,还有没有公理?
四、未作深入调研,投资金码银通科技公司,朱法明被昔日的女同学加亲戚“空手套白狼”。2005年朱拿京程公司参与金码银通增资扩股,共投入300万元现金,其中,法人股100万元,对方所投的技术入股200万元纯属“空手道”。我们的300万元到他们帐后,第一个项目就是“金方”的两名副老总用我们的钱一人买了一辆豪华小轿车。现在朱的一大群亲朋戚友和狐朋狗党都在这家公司吃喝玩乐,拿高工资,享受所谓的新项目、新人、新机制的优厚待遇,而投资项目却颗粒无收,出资人无任何回报,搞得股东反映极为强烈,被骗委托投资者更的怨声载道,怒不可遏。
五、2006年9月,朱法明未经过任何会议讨论通过,公然违背《劳动法》和《公司法》,暗中强行推出《长沙市京程实业有限公司股东托管办法》,赶在职工加工资以前,以每年工龄加5元为诱饵(由于物价上涨,没有这种诱惑,也应该要加钱),要挟歇岗股东签订托管协议,创造出“股东托管股东”的笑话,并蓄谋把在岗股东也推向托管行列。他的这种用心是显而易见的,就是要剥夺股东的正当权益,逐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朱氏企业”,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正是由于绝大部分股东的强烈反对,才没有让这份“托管办法”真正生效,但是,我们的一个股东却付出了头被打破,手被打断的惨痛代价。
六、朱法明采取欺下瞒上的手段霸占了新糖酒公司和星沙食品公司两个董事长的位置,在两公司的改制初期,由于朱法明曾违规借了糖酒公司100万元,至使这两个公司的改制严重滞后,改革优惠政策大变后,使两公司股东在财产上蒙受严重损失,在骗取股东信任问题上,他不惜采取威逼利诱手段,要股东联名签字请他当董事长,其实新糖酒公司和星沙都有自己的举旗人和社会外来参股者,但都被朱设置障碍拒之门外,目的是为自己留后路,达到霸占整个糖酒公司半壁河山的个人阴谋。此外,朱对上面说两公司人员全部分流完毕,实际上,北区、星沙尚有10多位老国有职工未办任何手续,流离失所于老企业之外,无人过问,一无养老保险,二无生活费,他们也多次向上级反映却一直未果,目前情绪很大,扬言要闹事,找朱算帐拼命。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七、2007年长沙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330元,而京程公司小股东的月工资扣除社保后仅有1152元,2008年的物价持续高涨,员工的这点收入无法维持生计。中央提昌和谐社会,缩小贫富差距,工资实行职工协商政策,朱法明却一直没有覆行,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召开省区人民政府负责人会议上,温总理要求: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公司下属酒批职工于今年7月到公司提出了加薪诉求,朱法明当面承诺一定会考虑增加职工工资,可至今没有任何答复,连会都没开一个。员工怨气极大,有的员工说反正告状无门,总有一天要搞死他,一命低一命也够本。
八、纵观这几年来朱法明的工作作风,股民们的评价是:第一,工作作风霸道。朱法明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处处暗箱操作,封官许愿,任人唯亲,为他说话的人马上升职加薪,对职工动辄无端训斥、随意指责,还经常以下岗相威胁;第二,出尔反尔,毫无诚信。他在首届股东大会上的所谓:“投我一票,给你一张钞票”“一年翻一番,三年翻三番”不过是哄骗股东的花招,他不但不兑现承诺,反而想方设法克扣股东利益,把职工的工资、社保和医保定为社会最低标准,而把他自己及亲信定为职工的几倍和几十倍,不按时召开股东大会,面对股东的质询却无数次承诺召开,最近三年就连董事会都没开过,他心里明白,反对他的人太多,他不敢开;第三,肆无忌惮,贪得无厌。他在公司专横跋扈,独断专行,朝令夕改,玩弄权术,拿公款挥霍无度,打着领导的牌子请客送礼,关一个节日的送礼费用就达数十万元。从2001年到现在他已是从没有到暴富:购置豪宅约60多万元、更换豪华轿车70多万元、投资五家公司的股金达300多万元并归还先期入股“借款”100万元。股民不竟要问:他这些钱从何而来,总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吧。第四,由于他独掌财权,公司所有事情都是他一手遮天。几年来,给谁加工资,给谁打红包,职工保险交多少都是他说了算,尤其是他自己的收入也是他自己定,更为可恨的是,他从来不对股东及监事会公开财务报表和收支情况,俨然公司就是他的私人公司。这种霸道行径让广大股东愤愤不平,义愤填膺。第五,毫无工作能力和领导决策能力。京程公司成立七年来,没有组织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经营活动。2002年公司依托市政府举办了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政府先期投入了200万元,按理说应该是赢了利,他却瞒报真相,公布亏损200万元,至今也不知道财务帐目在何处,无从考证。资金去向不明。
2007年5月8日部分股东上访到行业管理办,他知道后指使其得意干将找其中两个在岗股东扬言上班时间去上访要以旷工论处,并威胁说以后如果再上访将给予开除。
其实,朱法明的作恶多端岂止如此,简直是罄竹难书。总之,京程公司股东的怨恨在积累,不稳定因素在积累,难说哪一天会暴发。我们疾呼政府关注我们,社会关注我们。
我们引用温总理在去年的两会结束后答中外记者的一段话来结束本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对于那些贪污腐败份子,不管发生在哪个领域,涉及到什么人,不管他职务多高,都要依法严肃惩处”。我们坚信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
2008年12月
关于市国资委交办的市长信箱2008年12月2日署名为“浪子天涯”、标题为《救救我们吧我们需要安定》的来信,我办于2010年10月14日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原长沙市糖酒副食品公司(以下简称“原糖酒公司”)部分职工反映企业拆迁和改制等有关问题,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此,市政府成立了由市信访局、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企改办、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内贸行办等多个部门组成的原糖酒公司信访问题联合调查组,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就上访人员所反映的情况通过查阅大量原始资料、调阅当时的政策文件进行调查核实,并于2010年7月26日,对上访人员诉求给予了书面答复(详见附件)。经过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等多方大量细致的工作,目前该企业基本稳定。
特此函复。
长沙市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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