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3年至2005年在湘潭一大型国营企业工作(全日制大学毕业后国家分配工作的),2005年单位破产改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养老保险关系移至湘潭社保局并连续缴纳至今,我一直在长沙生活,所以没有在湘潭参保医疗保险。 我准备今年转户口到长沙市,但因家庭原因暂时不会就业。 请问: 1.我的户口转入长沙市后,是否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本市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2.如果可以的话,按照湘劳社政字【2008】17号文件,我2003年1月1日以前的工龄可以算视同缴费吗? 3.我今年38岁,女性,至少还要缴费多少年到退休时才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感谢回复!
1、医疗保险不能转,你想在长沙参加必须先找个单位挂靠才能参加!2、2000年以前在国有企业担任正式职工期间的年限可视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3、医疗保险女累计缴满25年实际缴满10年达到退休就可以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