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山交警队扣押无牌电动车,一般当天不办理,要5天方可交了罚款200元后才可办理,另还需交停车、拖车等费100多元方可放车,且交的这100多元均无发票或收据,更为令人费解的是,原来好好的电瓶,领车后被更换了电瓶,为此,特此向市长求助和请教!
本人认为,电动车要管要从源头管起,现在这种状况:准买不准上牌,抓了就扣,扣了就罚,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且损害了我们这些纳税人的利益(我们买车都是依此纳税的都有正式发票),我们不是不上牌,是停止上牌才造成的。
综上所述:特此请市长为民作主,“只堵不疏”、这会有害无利,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2009年5月1日起施行《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2009年10月1日起,就已经禁止未悬挂编号牌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您于2011年2月10号买的电动车肯定是不能上路行驶。《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作为我们地方性的法规,市民应该遵守执行。我们建议您采用符合法律法规的出行方式,例如电动自行车。对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管理是不限时间,只要符合《全国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都可以免费办理上牌及补牌补证业务。
关于拓印收费、拖车费和停车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违法拖车我队不收取任何费用。我队在交通违法车辆放行时也作了相关提示。由于我市交通违法停车实行社会化管理,我队对其他单位的收费行为并无监管权。建议您在办理车辆违法放行手续时,对其他单位提出的收费行为要求其提供收费依据,无法提供收费依据的,您有权拒付或向物价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