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具备什么资格的政府部门人员才能处理对外事物

2018-2-1 6:26:28发布39次查看
按理说:政府部门的正式工作人员(公务员)才有资格处理法律赋予的职责内的事物的权力。但真搞不明白,长沙市政府的一些部门的临聘人员(也就是临时工)怎么也有权处理对外事物呢?既然临时工都能行使国家公务员的职责了,每年还要招考公务员干什么?是谁赋予的权力?可否解释一下,或规范一下临聘人员的职权范围?!
你好,工作人员对外执行公务必须出示相关证件,没有相关证件的一律不得执行公务。关于临聘人员用工问题,因在编人员数量有限,政府根据需要招聘临时工,并委托其代为从事基础性的工作。正因数量有限,政府每年需对外招考公务员,这也是舒缓社会就业严峻形势的举措,你的建议很好,我们将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的用工问题,谢谢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