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宁乡县灰汤镇宁南村枫树湾的一名农民。因1991年外嫁江苏省苏州市。然而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合于1999年协议离婚。离婚后为了照顾年幼的女儿。我至今都没有再婚。可现在女儿已经长大成年了。不需要我的照顾了。我想我的户口一直在湖南老家没有迁出去。考虑到自己也年纪大了。想落叶归根回老家造房子生活。
可是我们宁乡县灰汤镇宁南村枫树湾的领导干部不予以解决。说我们枫树湾已在2006年拆迁不给我批地基。而我的户口却一直都在灰汤镇宁南村枫树湾。为什么我不能享受拆迁的一切政策?为什么不能批我的建房地基呢?难道你们政府领导对于我们这些远嫁他乡而户口却一直在老家没有在外地落户的人,等老了的时候回家造房子生活的权利都剥夺了吗?一直让我漂泊他乡连个安身之地都没有吗?政府就是这么不管老百姓死活的吗?
我迫切希望政府给我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
信访人姓名李群英,出生于1971年10月15日,身份证号码为430124197110154624,娘家住宁乡县灰汤镇宁南村枫树组。李群英于1991年外嫁江苏省,丈夫姓名蒋阿六,出生于1958年11月11日,身份证号码为32052419591111091x,籍贯江苏省吴县跨塘镇塘镇大桥街。并于1992年8月23日10时45分生育一女孩,取名蒋莉,籍贯江苏省荪州市,身份证号码为320501199208235765。1999年李群英与丈夫蒋阿六因夫妻感情不和,于1999年5月7日夫妻二人在苏州工业园区跨塘县人民镇府协议离婚,离婚证字号为跨政字第07号。现李群英户口仍在宁乡县灰汤镇派出所未迁,离婚后,李群英一直住在外地,且一直未履行本人所在户籍地村民应尽的义务,故村组一致不同意分配李群英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