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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领导帮忙解决困难

2018-1-24 15:57:14发布36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我名叫彭正科,住宁乡县回族自治区玉镇潭学庵社区花明北路46——10号,现将请求贵局将我坪内高压电杆移开一事报告以下:
一、我建房在前,架高压电线杆在后。本人1980年建房,当时架高压电线我不在家,电力局未与我商量就将高压电线杆架在我家地坪内屋,线从屋顶上过,已经30年了。30年来,只要一刮风下雨,屋顶上就直爆火星,加上树又多。一直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严重影响了我一家的身心健康。
二、现在最可怕的是屋前屋后都是白蚁,把屋内外的门框吃的稀巴烂。没有办法,我的房子现在已经成了危房。
三、儿女大了,房子又窄,修修补补,补补修修,根本无法居住,我想把房子改建、升层。现在上面又不征收,如果不移杆的话,我就无路可走了。
30年了,我从未向电力局提出过一次请求。更没有要求赔偿过一分钱,这一次,我的房子已经成了危房了,不能住了,我必须要改建、升层。如果高压电线杆不移的话,在改建、升层的过程中有很大的人身安全问题。请求领导帮忙想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给我一个满意的回复。
您好。。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家住我县玉潭镇学庵社区花明北路46-10号,其房屋位于我县电力局所辖的10千伏朝阳线#003至#004杆线段,该线路是1984年承建110千伏宁乡变电站的10千伏配套出线,当时,该工程列为宁乡县政府重点工程,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2001年城网改造时,电力局将该线路所有架空线由裸线改为绝缘导线,解决了阴雨天电线放电的问题,同时,线路所跨房屋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定。
二、处理过程及结果
从2009年10月份开始,信访人就多次提出房屋升层要求,宁乡县电力局非常重视,由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查勘、设计,提出了改造方案,计划为跨越房屋的朝阳线#003、#004杆加装顶头支架,将电杆升高至15米,确保导线对地距离为12米。但根据10千伏线路对房屋垂直安全距离为3米的要求,房屋改建升层最高不得超过9米。但信访人不接受9米的限高方案,提出要将房屋升至三层(高约14米),或者不升层,由电力部门给予赔偿。
对此,电力局积极应对,一是做好解释工作,同意信访人的升层需求,但房屋建设不得高于9米;二是制定杆线迁移方案。信访人住房地处老城区,地形复杂,10kv线路周围都是房屋,没有线路走廊。唯一杆迁方案是延长朝阳线出线电缆,借邻近出线走廊,单改双出线,需新铺设yjv22-300电缆320米,新架架空出线240米,并增加一座终端钢管塔,杆迁工程量非常大,解决尚需要时日。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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