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领导我的问题什么时候能得到解决?你们的回复从去年到今年一切都还是正在处理中。对老百姓的诉求你们就这样不负责,那设市长信箱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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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发往市长信箱的“有关永安商店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一事”的信件已收悉,就你反映的相关情况我们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你户房屋土地属国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城市房屋拆迁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需经国土部门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行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而你户周边所属拆迁地块均为集体土地,目前已按长沙市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全部拆迁完毕。
关于拆迁协商问题。自2009年底该地块启动拆迁开始,我方相关工作人员就开始与你户进行广泛接触,据核实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与你户协商次数应在50次以上。收到你的来信后,我们又派工作人员对你户进行了上门走访,并多次约你户到拆迁事务所或项目指挥部协商,遭你户拒绝。2010年5月19日,国土部门相关人员会同拆迁指挥部、麓谷街道及居委会干部对你户送达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关于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道路基础设施项目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告知书》,因你户未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故进行了留置送达并按程序规定进行了张贴、拍照。为慎重起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又于2011年2月16日在《长沙晚报》上公告刊登了该告知书。目前相关收回你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为更快更好地解决你户的实际问题,就你户的房屋征收有如下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基于周边地块拆迁完成后已对你户生产、生活造成不便,双方抓紧协商,按城市房屋拆迁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拆迁补偿; 二是建议你户先搬迁过渡(过渡费用由我方负责发放),等拆迁手续办好后再按相关政策予以补偿。
希望你户以大局为重,支持园区发展,配合国家建设,争取早日完成拆迁腾地工作。
特此回复。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