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您好!
占用一点时间,我想咨询一下有关长沙市房屋拆迁补偿方面的问题。
我是农行员工的家属,我家正在地铁需通过的荣湾镇通程电器(原西城百货)楼上,据原先晨报报道,这栋楼是绕行而不需拆迁,但去年年底又通知我们还是得拆,现在天天楼下都有高音喇叭做宣传。做为长沙市市民,对这样一项利民的公共工程,我们当然是愿意热烈响应,积极支持。
但我们也有相应的疑问:目前 我们所居住的这套房子,是由原蔬菜公司长租(还是抵押?)给农行,农行本身不具有产权证,只具有使用权,做为一项福利补贴给我们这样的无房员工居住。也就是说,只样房屋存在,农行存在,我们就可以一直居住,一直具有使用权,但不具有产权。如令房屋要折迁,补偿对象只包括有产权证的,这样就直接排除了我们(象我这样情况的有六家),我们一点补偿也拿不到,还得另租房子,长沙的房价这样高,以我们的收入水平根本购买不起房子,农行基层员工的收入是很低的,一个月还不到两千。
我们很矛盾,公共工程我们支持,这是好事,可是这样的折迁,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就算不买房,也要多出一千多的房租,如果不折,我们可以一直有房居住,不用担心房价问题,那么,是否应该将我们这种住户与普通的租住户区分开来呢?我们是有长期使用权的(五十年以上),只是没有产权。
李
2010年1月29日
轨道交通2号线湾镇地铁口红线范围内的被拆迁单位与住户已全部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该项目的拆迁工作已全部完成,所有被拆迁人已得到妥善补偿与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