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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谷”的噪音什么时候可以解决?

2018-1-13 18:50:48发布51次查看
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
我们是星沙“蝴蝶谷”的住户,我们当时在星沙“蝴蝶谷”购房时,由于是期房,感觉不到京珠高速有多大噪音,现在我们买房入住后,感到京珠高速汽车行驶中发出的噪音实在是难以让人容忍,达70-100分贝,虽然关闭了真空玻璃窗户,但噪音仍然很大特别是晚上噪音非常大,24小时,365天严重影响住户休息、小孩学习。
1.想问一下这块地紧邻京港澳高速不到30米是怎么样批准建设30万平米住宅区的?谁都知道高速旁属于4类地区,不适合建设住宅商品房的,居民住宅区应属1类地区需保持绝对安静的,请相关部门查实一下。
2.蝴蝶谷噪音问题从今年4月起通过居民自发的维权已经是闻名国内,享誉长沙的,但至今该问题还没有解决,请问下“蝴蝶谷”的噪音什么时候可以解决?
3.京珠高速刚修建时是处于郊外的,随着经济发展,星沙段、长沙段京珠高速两边已经是高楼林立,已经处在居民区中间,所以,请求市长能够关心这一民生问题,尽快启动外迁京港澳高速长沙段(星沙段),现道路改为城市快速路,还一个安静的环境给我们人民群众。谢谢!
尊敬的jiejielong网友:
您好!
您关于“蝴蝶谷的噪音什么时候可以解决”的信件已收悉,由于星沙蝴蝶谷项目环评报告是由原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批复,特此我局联系经开区产业环保局进行协调处理,受经开区产业环保局委托,现将您所关心的几个问题一一回复如下:
1、防护距离方面,根据《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三十米。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域内,除公路养护、防护需要以外,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高速公路用地外缘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第1.0.6条规定进行确定:“公路用地范围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者护坡道坡角)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不小于1m范围内的土地;在有条件的地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小于3m、二级公路不小于2m范围内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经现场测量,受到噪音污染较严重的2、4、6、a栋与高速公路用地外缘的距离均达到了30m要求。
2、自蝴蝶谷噪音投诉伊始,区、县均投入了大量精力和物力帮助小区居民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多次组织高规格的专家论证会也证实了对受噪音污染的住宅进行隔音改造是当前的最佳途径也是唯一可行的途径。2013年7月,在区、县的努力协调下,蝴蝶谷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就加装隔声窗治理方案达成了一致。然而,在后期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业主依然罔顾科学、固执己见,坚持要采取在高速公路上安装隔音棚,导致安装隔声窗的工作再三延期。区、县都希望能够尽快给蝴蝶谷的居民创造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让小区的老人能够安享晚年,让小区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但是个别人的固执却让集体失去了安宁。希望这些人能够站在这些老人、孩子的角度想一想,站在社会责任的高度上度一度,也希望广大的业主们能够站在科学理智的角度协助政府尽快解决该问题。
3、高速公路外迁是必然之势,但是对于一条国家级的交通枢纽的外迁,长沙县、经开区任何部门、任何人都难以左右。
长沙县、经开区始终会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一方面寻求和实施短期可行的解决方案,另一面也会立足长远、努力协调高速公路外迁事宜。
感谢您对长沙县、经开区环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长沙县环境保护局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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