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长沙市工商局领导
你们好!
我是长沙市雨花区珑璟台的的居民,我要投诉举报雨花区珑璟台6栋401房的业主,无证非法的在居民楼内开餐馆,严重影响了楼下住户及周边邻居的生活,请领导做主,还老百姓一个安全,安静的生活空间。
6栋401房住户,从6月底开始装修起,把整个房间装修成大小4个包间。由于野蛮装修在装修期间,把楼板砸坏达3至4米的裂缝,漏水到楼下达5次之多,造成楼下住户的房子,至今都还没干。家里新装修的房子到处是漏水的痕迹,楼下住户苦不堪言。8月初,他们的餐馆开始营业,首先是油烟机,他们使用的是大型的餐饮营业用的大功率油烟机,每天中午和晚上,只要油烟机开动,整个楼道就会听见嗡嗡的噪音声,油烟满天飞。楼下的住户更是没法在家休息,整个房间都是油烟机嗡嗡的噪音声,把房间的窗户全关起来也是油烟味。然后是楼上的人来人往的脚步声,拖凳子声,酒瓶子声,麻将声,高声喧哗声,早上9点多钟就开始的剁菜声。还有整个房间装了6台空调,其中3台外挂,正对着别人家的窗户,一台开启后,楼下的房间整个睡房的墙壁都是嗡嗡的响声,小孩要学习睡觉都没办法。经常搞到11点多钟。我们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中的,现在是度日如年,好不容易一辈子贷款买的房子,想给自己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现在变成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食无味,夜不能寐,也不能专心的工作,整个人都挎了。
投诉到物业,社区,环保。他们也给401下了整改通知书,但是没有任何效果,餐馆依然在营业,还嚣张的说是他们家,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投诉到雨花区工商局我们这个片区的工商所,他们说不归他们管。
试问一个无证经营餐馆,明知是违法行为还堂堂大胆嚣张的在小区居民楼内开起来的行为。不是这些为官者,手握执法的不作为所致吗?翻开任何网页,都明白无误的指出是由工商局来管理和处理的。到现在,这个典型有据有证的违法行为,在你们那就像一个皮球,从局踢到区,区踢到所,所又踢到街道。我作为一个守法公民,对这种严重影响我生活的违法行为,到底要到哪里去投诉?恳请领导为民做主,还我一个能正常生活的空间和环境。
2014年8月20日
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非常重视。由雨花分局雨花亭所所长曾春贵带领3名执法人员于当日上午11时到达现场进行核查。该现场位于珑璟台6栋401房,面积约140平方米,进门左边墙上有红色“家里”字样的招牌,三个包厢,四张圆桌,一个制作间。没有发现外来用餐人员。据该地负责人陈文娟介绍:前期(八月初开始)主要是以朋友聚餐为主,有少数朋友来此吃饭试口味,没有对外营业,所以就没有去办理营业执照。现要求:如果对外营业,就要办理各种证照,否则属于无证经营,将查处取缔。陈文娟表态:除自己工作人员用餐动火外,停止朋友聚餐。并将该情况于8月21日15时10分左右与投诉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国务院2014年2月7日颁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第三条第(七)款的规定:该情况不属工商部门管理范畴。所以建议有政府牵头组织各只能部门依法进行管理。
长沙市工商局
2014年11月6日
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第三条第(七)款:加强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等级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请款不符的问题。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