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征收问题
状态:已处理 回复时间:5/4/2012 10:26:34
信件内容:
请求支付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款
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时间一晃过去三年了,被征收的土地早就由政府收走,卖给了房地产商,房地产商在这片土地上建起了大片的高楼及别墅,将它们卖给了业主,而作为土地的所有者,还在为征地补偿款苦苦奔波,一次次到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每次都有不同的说法,有时自相矛盾,有时文不对题,相同的是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不说,不告知,征地补偿款不发放,使用情况不公布。
根据《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相关规定,作为村民有权获得一定数额的土地补偿款(包括知晓其金额),有权知晓本组村民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款的发放情况,有权要求井塘村对此进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回复:
经雨花区雨花亭街道调查核实,刘雪辉系1999年与井塘村老屋组村民结婚后户口迁入井塘村,2004年离婚,户口仍保留在井塘村。刘雪辉名下的房屋于2009年被拆迁,其房屋补偿款均已由国土部门按长沙市政府60号令计算价值,并已经补偿到位。根据井塘村两安方案,刘雪辉现已分得安置房1套,并已按井塘村民待遇享受了3万元的生产安置费。2011年底,刘雪辉也同所有井塘村民一样分有村民分红,现井塘村均已按政策补偿到位。
回复单位:雨花区
回复时间:2012-04-20 11:16:24
附件:
此段回复不真,3万元生产安置费没有给我,若有为何不愿出示证据?,根据《长沙市国地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2008年第128号,此批次共征收1054个井塘村农业人口,征地768.974亩,征地补偿安置费用1.68多个亿,人均为16万多元,安置住房每套85.7米2,850元米2,全部费用共计72845元每套,(此款含拆迁、平整、报建、勘察、设计、绿化、通信、给排水、房屋基础及房屋建筑等项目)。若房款全部为村部负担,则每人还有9万多元,房款每人实际花了二万多元现金,每人还有十一万多元全村共有3个多亿不知去向。无论这3个多亿的征地补偿款去了哪里,都应该有所交待,哪怕留在村部也应当有存款可查。
其一,为何不出示征地分配补偿方案
其二,尚有人均约十万元的征地补偿款不见, 为何不见它的踪影。
村民;刘雪辉
2012年4月24日
回复内容:
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办事处就刘雪辉反映的相关问题,经过核实,已按相关政策全部补偿到位。同时,在今年2月份的时候,街道、井塘社区筹委会和其本人三方召开了协调会,基本上答复其所提出的诉求。街道对其不合理的诉求已给出明确的解释,能解决的已解决到位,提出的过高要求以及违反相关政策的,街道不予解决。
对于信访部门的回答,我有几点不明
第一,征地补偿分配方安案是什么
第二,如果连征地补偿分配方案都不愿意讲,那怎么叫依法补偿,如何说明是依法补偿。
第三,不把分配方案说出来,如何确定提出的要求是过高还是过低。
村民:刘雪辉
2012年5月6日
关于刘雪辉所反映的相关问题,其费用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已按相关政策全部给其补偿。同时,在今年2月份的时候,街道、井塘社区筹委会和其本人三方召开了协调会,基本上答复其所提出的诉求。至于其反应的政策公开和政策透明的相关问题,井塘社区筹委会定期在村委公开栏里面都有相应的公式和公布,也是经过绝大多数村民同意方才实施。而现在导致其仍然不停的出现上访原因是其提出了更加不合理的诉求,街道对其不合理的诉求已给出明确的解释,能解决的已解决到位,提出的过高要求却违反了相关政策,街道无力给予其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