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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普通村民写给市长的信

2018-1-10 1:26:43发布17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望城区高塘岭镇原佳村村民,对于本村领导的处事不合理合法、不公平公正,需求市长调查处理。
因为本村领导对本村社员办事不负责任,村部房屋租用不按合同行事,就因为我是普通村民,所以多次对我采取欺骗与欺压手段,试问这样的领导怎么能让我心服?现在的我被逼得无路可走,所以只能向市长及市委领导求助,请求市长您能派领导来望城区调查此事!
请求人:刘建芝
2012年2月10日
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高塘岭镇原佳村在高塘岭镇郭亮南路731号,有一处建筑面积为900㎡的集体房产,始建于1992年。建成后一直用于村集体企业用房,从事机绣产品的经营,直到2001年后企业停办。2002年底,湴塘村委会(现原佳村)将房屋整栋出租,由城南幼儿园承租。 村委会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为三年一次,一共签订了三次合同。最后一次合同期为2008年2月28日至2011年2月28日。一直以来,城南幼儿园的教学秩序良好,周边群众反映较好,方便了村民幼儿的培养教育。2009年12月底,经营城南幼儿园的业主李淑兰找到原佳村支两委,表示幼儿园经营顺利,如果村支两委对该处房屋没有新的安排,希望续签合同并将对该处房屋进行装修和维修。在对该处房屋没有新的安排的情况下,支村两委当即表示同意,同时提出因物价上涨,租金应提高,但提高多少将在通过会议讨论决定。2010年2月25日,城南幼儿园园长找到村支部书记,反映房屋有部分地方漏雨,急需换瓦修复,请求支村两委同意,书记当即答复表示可立即维修。之后,幼儿园对所有房屋进行了维修和装修。 2010年端午节前,该村村民严治国找到村支部书记,表示他家希望承租该处房屋办幼儿园,村支部书记告知他已承诺了原业主续租的要求,希望他能谅解。一个月后,严治国和其妻子刘建芝来到村部,再次提出承租该处房屋办幼儿园的要求,支部书记再次向他们进行解释说明,请他们予以理解。后来,他们的女儿严姣陆续打来电话询问相关情况。 2011年3月22日,在支村两委换届选举委员会召开征求意见时,严治国夫妇因希望承租该处房屋办幼儿园未果要冲击村选举大会会场。会上,村支部书记就房屋出租的过程进行了详细汇报,联系选举工作的镇党政领导虢昀晖作出安排,派镇、村两级相关人员向严治国进一步解释说明,确保村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3月25日晚,镇联点领导、村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专门上户对此事进行说明,村支部书记表示待支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将开会慎重讨论研究给予明确答复。2011年8月,支村两委研究此事,认为原承租人办园经验丰富,对房屋进行了装饰和装修,投入较大,应维持原协议较为妥当。会后,支村两委将会议结果告知严治国。严治国对此结果非常不满,认为支村两委办事不公。后来支村两委又安排工作人员上户做思想工作,并组织进行转租的协调工作,但协调失败。 2011年10月30日,支村两委召开支部扩大会,并且邀请了原佳村健在的历任的书记、主任参加,专题讨论该事件的处置,大部分与会人员均表示支持支村两委的决定,继续承租给原承租人。2011年12月30日下午,刘建芝开车到城南幼儿园阻拦校车,高塘岭镇派出所出警制止。2012年1月8日,镇党委联点原佳村的镇纪委书记李意和群工办领导到原佳村再次召开扩大会议就城南幼儿园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综合与会人员的意见,支持原支村两委的决定,如果其继续拦车闹事,影响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2012年1月10日,村支两委与城南幼儿园签订了续租合同。 原佳村支村两委再将有关会议决定告知了刘建芝夫妇。但刘建芝仍表示不服,在今年幼儿园开学前夕,到处张贴“支村两委办事不公,幼儿园上学孩子不安全”等有关内容传单。对此,我们将要求高塘岭镇政府加强与严治国夫妻沟通、协调,通过其亲友和相关社会关系,加强交流沟通,引导其转变思想观念,争取其理解,不再有其他上访或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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