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种种原因,该栋住户有4户不同意排危拆除(是因为都是单位破产,生活拮据),还有几户是要求排危回迁。但80%的住户是同意尽快排危拆除的,所以我们希望政府应该立即有所作为,不能因为少数住户不同意而放弃绝大多数人的生命安全而不顾。政府是亲民爱民的政府,各级地方部门领导应充分体现爱民亲民.有所担当的责任,而不要遇到问题就推脱,解决问题是需要勇气的,一个好的领导应像焦裕禄那样真心为民。所以我们绝大多数住户再次恳请政府及时处理,不要因工作中遇到难题就回避。从而弃民不顾,酿成严重后果,不可收拾!
朝阳街道高度重视,街道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进行了专门调度,人民新村社区再次进行了上门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人民新村社区37号栋房屋建于上世纪70年代,是原湖南省商业集团总公司的单位福利分房,整栋房屋为大型煤渣砖建造,房龄已40余年,是目前长沙市少有的采用煤渣水泥砌块构造的房屋。自2013年以来,37号栋居民曾多次反映其房屋系煤渣砖应用在建筑上存在不稳定的缺陷。目前,主墙体存在多处直径达1米的严重鼓泡,也有多处存在宽达5公分的墙体裂缝,整栋房屋多处开裂,房顶及墙体立面漏水渗水严重,存在安全隐患。街道接到居民诉求后第一时间查看了现场,及时向区建设、安监等部门汇报了相关情况,并且多次向上级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希望对37栋房屋进行相关危房技术鉴定。2014年街道在区建设管理部门的支持下,邀请了湖大土木建筑检测公司对37号栋房屋进行了检测,房屋危险性等级结果为c级。
街道社区组织召集37号栋居民代表、原湖南省商业集团单位代表召开座谈会,市住建委房屋安全处、区建设局、区棚改办的相关负责任人参加了会议,就解决37号栋房屋安全问题进行了现场座谈,代表们意见统一倾向实施排危拆除。会后,街道社区组织对37号栋的41户业主进行了房屋排危拆除意见征求,征求结果显示该栋居民针对房屋排危拆除意见不统一,存在意见分歧,其中4户不同意拆除,7户要求实施就地安置。目前,区建设局正在从专业角度寻求解决办法。同时,街道在进一步与不同意排危拆除的户主进行沟通、协商和宣教,争取做通思想工作,确保辖区平安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