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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春城万象,让我们的生活暗无天日

2018-1-6 0:53:33发布30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宁乡春城万象广场从2006年启动房屋拆迁以来,建建停停,至今已整整10年。如今的二期一批工程,从2010年10月起打桩,现仍在升层之中,也已整整6年,万象变乱象,彻底打乱3栋交通局宿舍63户近200人(包括小孩、老人)的正常生活,让人痛苦万分、痛恨不已:
1、不采光、不通风、不透气。春城万象二期一批工程按2015年5月5日宁乡县环境保护局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意见:建设3栋21-25层的商住楼(公示期5月5日至5月6日,时间一天;预计2016年6月建成;发放调查表20份),由东往南成弧形紧紧围住我们的宿舍,最近的距离不足5米,现我们一楼住户暗无天日。严重影响三栋住户的采光、通风,这样的间距、层高建设,真想不明白如何在幸福宁乡、宜居宁乡是选样批准、出台、施工的?
2、深夜施工,严重扰民。这个二期一批工程,从2006年10月打桩起,热衷于深夜施工,现在晚上11时开始,灌装水泥车、各种材料运输的重车,开始运送材料;提升机开始工作;民工们用大呼小叫进行各种信息传递;间或用一场斗殴解决一些内部问题;塔吊也常掉下一些物品把我们居民的屋顶咂几个孔透透气;更不必说扬尘飞舞,到凌晨4点,民工们准时用大锤、铁棒敲打搅拌机把人从睡梦中惊醒......更让人无语的是,不论如何打县长热线,丝毫没有一点作用,一切依旧。
3、2016年7月4日,宁乡洪灾,50年一遇。春城万象二期一批因场地太小(当然难怪,已紧靠我们交通局宿舍,最近的不足5米),创造发明在八一西路的河中架设钢管、搭建平台长期堆放材料,宁乡50年一遇的洪水(新闻这样报导的)让这块土地千年一回被淹,靠八一路两栋宿舍一楼被数米深的洪水光临(可能是民愤太大,7月份中旬悄悄拆除了河中架管)。
4、作为一名在长沙打工的宁乡人,我一直对宁乡有深深的情怀,对数名上门反映春城乱象的老人说辞不以为然。2016年10月7日0点40分、0点46分,因施工噪声实在无法入睡,不得已两次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寻求帮助,接线工作人员倒是详细听取了介绍,好心询问施工是否办理了相关证明,办了证,夜间就可以施工,我真有点生气,关乎国计民生的工程,昼夜施工我可理解,但这个春城万象是什么国计民生工程?10年如此扰民?况且办没办证我怎么知道?然后工作人员告之87895892的电话,很不幸,电话无人接听(早上回馈了,工作人员身体不适,服药未醒,再三解释,本人万分理解)。于是搜索宁乡县领导的政务公开电话,找到代县长王雄文电话87847206,谁知没有这个电话,心想,县长是代,电话就别代了吧。再搜索,终于找到并打通88980669县长热线,回复明天反馈给职能落实,我说了一句:职能部门可能今天这个时候不上班,可施工的还在施工,我们怎么活啊?10月10日,87212345电话回复:今天职能部门已经上门,施工方承诺从晚上11日至次日凌晨6点保证不再施工,并询问我对本次投诉回复的意见。我说,昨晚仍在扰民,暂不评议。10月13日,12345电话询问宁乡方面是否有答复,我说有,且这两天晚上停工了,评议为满意。接着,10月15日周六工地深夜不停运送材料,10月16日通晚施工,不少居民一夜无眠......
5、我想问一下:环保局,您在网上环境影响审批公示了一天,就完成工作任务了?20份调查表中,有几份是三栋深受影响的住户?挡墙隔音、夜间禁用高噪声设备、防止扬尘等,您可在施工期间监督了否?您没时间可不可以听一下离工地最近居民的意见?宁乡的规划部门、住建局,20多层商住楼,离我们5层、6层的住房5米就建,你们依法依规了吗?我们的阳光权呢?宁乡的防洪部门,八一路河中架管搭台,一天两天不知道,一年两年可不可以知道?宁乡的路政执法部门,万象的工程运输车辆,热衷于深夜运送材料,撞坏通阳桥护栏,是不是逃避治超限载?有没有过执法?县长热线、市民热线,不是为应付上面的,对长期的某一投诉,可否加强督查?对一而再、再而三扰民行为采取相关处罚措施?你们是罚不下手,还是另有隐情?
6、幸福宁乡,宜居宁乡,不是口号,也不是仅仅针对一些项目、工程老板的,出发点、落脚点应该是广大老百姓服务的。10年来,宁乡县领导多次带领相关部门,不断给予春城万象工程“帮扶”、“排忧”,解决“问题”,n次过居民家门而不入,可否也来一次顺道听听深受其害的居民心声?我们到底是怎样的生活?何日才是尽头?
宁乡交通局宿舍居民
交通局宿舍居民来信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项目环评审批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关于“网上环境影响审批公示了一天”问题
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环发[2013]103号)文件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的主动公开内容包括:受理情况公开、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具体公示时间没有明文规定。该项目环评审批之前,受理情况公示了5天,拟审批意见公示1天,一共公示6天,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
2、关于“20户调查表中,有几份是三栋深受影响的住户?”问题
一是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办[2006]28号)只规定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必须征求公众意见;二是该项目环评等级为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强制征求公众意见范畴;三是公众参与调查工作由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负责。
3、关于项目夜间施工扰民问题及影响周边住户采光、通风问题
依据环委会职能职责分工要求,建筑工地噪声及扬尘由城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的规划问题由规划部门负责审批。此类信访投诉建议交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答复。
宁乡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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