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浏阳交警帮肇事逃逸者打断受害家属左手

2018-1-4 23:32:23发布51次查看
一位身高仅一米四二,体重仅40公斤的手无束鸡之力的车祸家属的妻子,在连续二十余天讨要医药费时,元月5日11时40分,交警张世雄却将上有七十岁老母、下有两个小孩(一个4岁、一个8岁)、爱人被肇事者迫害住院治疗急需照顾的“小不点”的左手打断,并将她关押数小时。
我叫邹小川,女,1984年出生,爱人吴光荣,于2011年12月6日七点半左右被同向的车辆撞倒,倒在地上二十分钟并由目击好心人扶起后,由我姐姐开车送往浏阳市中医院治疗,姐夫通过交警监控查出肇事逃逸车辆,交警经多方调查取证确认肇事车辆负全部责任。后来姐夫告诉我,说肇费事逃逸有一位亲戚在交警大队当中队长,另一位在交通管理站当副站长,肇事者也到医院来说自己后台硬,分分秒秒将他的车辆没收,先要他们不去告肇事者,反正钱会送来。做手术需要四万余万,家里砸铁买锅筹集做完手术,但肇事者除支付部分经费外,再也没有支付经费。我后来才知道上当了,我从12月16日后天天到交警大队除了没有下跪求负责案件处理的郭警官救救我爱人的命,因爱人要是有三长二短,家里七十岁老母,两个拳头大的小孩谁来照顾?我七十岁的老母也来向郭警官求情时,张世雄将办公桌拍得嘭嘭响,青筋条条暴出,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警察,要不是老母亲躲得及时,七十岁老母亲差点命丧他拳下。我每天早晨很早守在交警大队,我是一位见了老鼠都怕的人,每天只得呆呆地等警官们帮我办事。元月5日,我实在等不住了,想到爱人求生的眼神,看到郭警官又快离我而去,我麻起胆子轻轻地扯了郭警官的衣角,这时,郭警官没有做声,张世雄却将我的手死死地掐起,将我从二楼拖到楼下,以“扰乱公共秩序”将我关押数小时,害得我病在床上的爱人饿肚子。当律师来看我时,交警居然说我“赖在这里不走”,我后来发现手痛得难忍,通过医师照片、诊断,才发现左手被打断了。在交警大队,郭警官又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故意以我老公有老伤为由,通过司法鉴定后才支付医药费。律师告诉我,既然交警确认逃逸肇事者全部责任,求死扶伤,人命关天,司法鉴定是将病治好后才通过法律程序去做。一位有良心的交警说,不管老伤新伤,先交钱治病,如果故意以老伤造成受害人死亡,做这种缺德的事,是在为我们交警抹黑。如果通过鉴定没有老伤,交警又会以一万种理由拒绝支付医药费用。我真是欲哭无泪,老公被肇事者撞伤,交警将我手打断,医生在我爱人抬进医院后说爱人步行到医院又步行回去,又步行来,睁开眼睛说瞎话。一位照片的医生说,这起车祸太严重了,如果是老伤,病者一定因同样疾病住过院,只要通过身份证可以查到病史,在西医诊断上标上(退行性)的字样,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玩起文字游戏,为什么连白衣天使也将我全家置于死地吗?一位亲戚在交警大队难道连受害者性命都不要了吗,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执政为民,在长沙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的今天,身为交警不依法保护受害者的生命而将拳头迫害受害者,这是何等的可耻,这是党的渣子,头顶着国徽拿着人民奉禄却将手无束鸡之力的受害家属手打断的张世雄,你粗暴行为代表了谁?你挑畔的是法律,你败坏的是人民政府的形象。谁会为这起行凶的事件买单?希望各级政府在以人为本的今天,尊重法律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给受害人一个答复。
受害人邹小川
邹小川: 你好! 你的关于“浏阳交警张世雄帮肇事逃逸者打断受害家属的左手”的投诉件已收悉,浏阳市公安局局领导对该信访件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由纪委依法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12月6日上午9时许吴光荣报称早晨7:30左右其驾驶摩托车在荷花唐家洲发生交通事故,当时肇事车者离开现场,吴受伤后自行到医院检查发现有多处软组织及腰椎受伤。交警大队值班民警郭汉才、胡艾明接警后迅速调查确定湘a87921重型货车有嫌疑,经询问该车车主张运伟,张称其驾驶湘a87921货车经过此地,但当时不知事故发生。目击证人蒋玉莲证实该车与摩托车相撞,也证实该车既未加速,也未减速继续前行。根据多方调查取证,交警大队下达认定书:认定张运伟驾车右后轮处与吴光荣发生接触属实,张运伟应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经调解,双方协商同意由张运伟交18000元后,吴光荣同意交警放车。次日,经医生会诊吴光荣腰椎滑脱可能系旧伤,需医药费4万,于是吴光荣反悔了,要求对方一次性交满4万医疗费,张运伟认为吴光荣伤情系老旧伤(有中医院主治医生之诊断书确认),保险公司不赔偿,要求对方做伤情鉴定,以便保险理赔,吴则坚持不做鉴定。双方争执不下,交警大队多次到医院找双方调解,后张运伟与吴光荣第二次达成协议:由张运伟交医院26000元医疗费,存14000元在交警队事故押金账户上,吴光荣配合法医做伤情相关鉴定,同意交警队放车。双方鉴定后,张运伟如约交钱,但吴光荣在他人指使下反悔了,拒不做伤情相关鉴定,因与张运伟已写协议,自知理亏,找他要不到钱就三番五次到交警队吵闹要钱,严重影响了交警大队正常办公秩序。民警认为肇事方已支付大部分医疗费,其要求做伤情相关鉴定属正当合理要求,应当支持。民警告知吴光荣,没有当事人委托,无权支付事故押金。吴光荣应配合做伤情相关鉴定,鉴定前医疗费用自己先垫付,待治疗结束后根据责任认定及相关鉴定来协商赔付。 2012年元月5日上午,吴光荣之妻邹小川伙同几个妇女到交警大队办公室吵闹称要伙食费,民警耐心解释相关规定。但邹小川抓住民警郭汉才的警服不放,不准他工作也不准走。因此前有多次此类行为,交警大队民警均认为吴光荣一家很值得同情,且拖拖拉拉并没有实在侵害民警,因此也就没有追究。但此次邹小川在同伴妇女的唆使下变本加厉,死死拖住民警郭汉才警服不放,声称要到民警家里吃饭。民警向中队长张世雄报告了此情况,张世雄带领几位民警要求邹小川松手,在多次要求不松后,几名民警强行将邹小川之手拉开,并将邹小川带至一楼执法办案区域进行了严厉批评。一小时后,邹小川离开了交警队。带离过程在二楼楼梯间发生,现场有很多群众,民警无人对邹小川实施任何打骂行为,其反映交警队打了她使其手受伤,严重失实。 在此事件中,交警大队民警依法办案,公正处理,程序合法,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肇事驾驶员张运伟与交警大队领导及经办民警无任何亲戚关系,且在伤情相关鉴定未得到确认的情况下,已支付中医院医疗费26000余元,而吴光荣家属多次向交警索要医疗费用及伙食费,属不懂法所致。但其受人唆使,侵犯民警人身权利则是违法行为,张世雄带领民警将违法人员带离是正常执法。邹小川反映其在交警大队被张世雄打断左手,我局纪委民警于2012年1月11日找到邹小川并带其到浏阳市中医院照片核查,检查结果是软组织挫伤,无骨折。软组织挫伤系交警大队民警在带离邹小川的过程中形成。 综上所述,邹小川反映的内容不属实,我局对其诉求不予支持。 浏阳市公安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