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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泉塘安置小区所在社区的社区人员工作惰政的投诉

2018-1-4 18:04:38发布38次查看
尊敬的相关领导:
本人前几年已在该社区内购买商品房,因一直在外省市工作,未能将户口迁入购房所在地。当前刚回长沙,今因急去该社区打一证明书,该社区人员以未在他们那里登记为由不予办理。其工作人员更强调“原六月份发了个什么登记通知,要求居住人员主动到他们那里做个什么登记,‘凡未主动前来登记的,今后他们不负责办理任何事情’”。对于这个社区的这种开展工作的做法,我想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居民社区是或政府职能或事业机构,顾名思义就是为社区老百姓服务的,是政策民生上传下达的重要桥梁,更是关系老百姓日常所需各项事务的直接办理窗口。以该社区的这种工作方法,对像本人这种常年在外或其他正常原因而看不到他们的通知的群体来说,是否就意味着今后任何事情都不能找他们办理了呢?如此一来,按中国现行的生活方式,要迁户口,要生小孩,小孩要上学,要就业要参保,等等,那我是只能直接找上一级部门去办理了吗?
作为一个正直的老百姓,我感叹:这个社区的工作怎么如此惰政而且霸气!?这个社区的工作人员怎么如此不负责任!?一个通知下去就免了后面很多的事情。如果这个社会的各个环节,都只要发个通知就可以了,而且不管通知是否公完全有效传递到,就很断然地说不负责了,那试问这个社会如何进行下去。我想,他们的这种工作态度和方法,应该与我们党和政府宣传主导的勤政爱民背道而驰太远了。因此在此对他们提出投诉,也请主管部门对这种作人做事的态度和方法进行纠正。
谢谢!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我们泉塘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此事,领导亲自过问并督促办公室了解、处理整个事情。 首先对于您在我们社区遭遇的这个事情表示诚挚的歉意,还请您海涵! 通过多方了解,我们大致清楚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好像是因您要求为您母亲申请白内障手术费用救助,却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明,所以我们社区工作人员没能为您盖章。 其实关于此事我们社区的工作人员确实也是在按章办事,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依据证明您家的相关情况,所以还请您理解和谅解!只是他们的办事态度和处理方式欠妥,我们街道领导也对该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绝不让此事再次发生! 最后,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泉塘街道办事处 201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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