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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乡规划局、城管未能妥善处理,我应该向哪级法院起诉?

2018-1-4 18:52:03发布59次查看
宁乡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乡规划局、城管未能妥善处理,我应该向哪级法院起诉?针对以下事件:
关于长沙市宁乡县城郊乡茆田安置区
违法修改规划建设报告
关于宁乡县二环南路茆田安置区违法修改建设楼层和不合理的规划,具城建投开始招标时明文规定只能建四层,上月城管也说只能建四层,本月城管却突然改口说屋主已经办好房屋建筑许可证,可以建五层,根据《长沙市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长政发(2010)15号文件,通过测量得出结果,无论从建筑间距还是日照都无法满足,更气愤的是还要加建一层(原来规划局是要求建设四层),请求上级部门查处是谁私自修改规划图纸的,现已经严重影响我附近居民的生活,请求上级部门处理。
茆田安置区居民
2015年4月3日
发信人表述不够详细,凭来信内容未能了解具体情况,建议向当地法院咨询。
附:《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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