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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屯渡街道效率低下,一年时间不能解决居民投诉

2017-12-30 22:20:50发布32次查看
我于2014年4月9日开始在市长信箱投诉扬帆小区大巴车和夜市摊扰民情况,时至2015年7月9日,时间过去一年零三个月,东屯渡街道所作所为依旧停在纸面上,所反应的乱象依旧存在,但是政府每次答复借口换了一个又一个。
1.首先,投诉小区大巴车扰民现象。东屯渡街道一下答复是居民自有车辆,一下答复是租赁户车辆。但是不管是属于哪个的情况,大巴车依旧在小区里乱停乱放,扰民现象依旧存在,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投诉了一年多的结果依旧如此,东屯渡根本都没想过解决此问题,而是一直敷衍事
2.投诉夜市摊扰民情况,现况依旧。东屯渡街道关于夜市摊的答复更是五花八门。但是一直回避一个问题,该夜市的成立是没有经过居民同意和投票认可的,完全是东屯渡街道一手操办。不管东屯渡用多少冠冕堂皇的理由粉饰遮掩,都不能掩盖程序上的违法违规。如果夜市的成立能为大家带来这么多好处,为什么街道不敢进行一次民意投票,归根到底就是心虚。我相信作为基层政府,应该比我一介平民更了解民主投票的流程和含义。另外,上封答复中所谓“夜市摊没有收取任何费用的”承诺更是打自己的脸,在之前的投诉中,东屯渡已经承认收取了管理费和卫生费,现在可以一举推翻,充分体现了东屯渡的无赖嘴脸,敷衍的答复回答的太多连自己都不记得。 关于夜市摊十点钟收摊的承诺,粗俗一点的讲纯属放屁。每天80%的夜市摊11点钟都未收摊,20%的夜市摊更是坚持到12点,。所谓策价格可以策两个小时,每天如此,还大面积在夜市摊商户中发生,这样的答复,我不知道是东屯渡街道工作人员傻还是把我们居民当傻子。另外关于夜市摊有牌子指示说注明“晚上十点收摊的提示”我只想说,扬帆小区东大门进来的小区路左手边第三个路灯柱上悬挂有东屯渡街道城管办的告示“此路段严禁摆摊,违者罚款2000”,这个规定是否执行过。
无论对于夜市摊或者是大巴车,我本人愿意每天用当日长沙晚报加万家丽mall钟楼确定日期和时间,拍摄夜市摊和大巴车在扬帆小区的情况,汇报给东屯渡官老爷,给你们看看每天晚上十一二点钟扬帆小区的乱象,也可以作为你们口中做的工作的监督。给我一个邮箱,我给你一个真相。
最后,关于扬帆小区以后的工作移交给扬帆业主委员会的答复,让我再一次领教到了基层单位踢皮球的功夫。作为近一年多的投诉信答复主体单位,在敷衍了事应付了一年多后将此问题退回给一个没有任何执法权的新成立的业委会,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一年多的答复就这样无果而终,然后再重头再来,这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所为吗?
关于“扬帆小区夜市噪音扰民、旅游大客车停车扰民”问题的投诉,街道就此问题多次回复,但来信人对街道的回复不满意,而是长时间就同一问题反复投诉,一次比一次激烈。街道对于您的投诉,非常重视,除了给您认真回复外,也多次拨打您的电话,试图与您面对面沟通交流,听听您对相关问题的见解,可您总是拒绝。作为街道,主要职责就是为居民群众服务,欢迎居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使我们的工作更具针对性,更有效率,所以希望您有什么问题可以尝试当面与街道进行沟通。现就您所投诉的问题,再次回复如下:
一、关于扬帆小区大客车、旅游巴士停车扰民问题
1、街道就旅游大客车停在扬帆小区一事已与交警部门进行了联系,扬帆小区系开放式小区,小区内的停车位为免费公共停车位,可以停车,不违规,不能强制性取消;
2、停靠在扬帆小区的旅游大客车,为小区居民和租赁户所有,街道、社区多次积极同旅游大客车车主进行了沟通,要求车主尽量将车停到车位上,并轻停轻靠,晚出早回,尽量减少对居民群众生活的影响。
  二、关于夜市扰民问题
扬帆小区为拆迁安置小区,小区居民主要靠房屋和门面出租为生活来源,夜市成立之前,小区房屋和门面的出租率很低,居民生活受到影响,导致居民经常来街道反映相关情况。根据居民群众的诉求,街道为提升小区房屋和门面的出租率,通过报市、区两级相关部门批准,设立了扬帆小区夜市。夜市的设立,给小区居民带来了经济利益,但不可避免地给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如果为了生活环境将夜市取缔,居民的生活来源又受到影响,所以请您多站在本地居民的角度想想,多多理解!街道、社区也采取了相关措施加强了对夜市的监督管理,尽量减少夜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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