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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创欣物业公司不作为、乱收费

2017-12-30 17:50:09发布30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我是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象嘴路96号锑都家园二期的业主。我现代表二期业主就前期物业湖南创欣物业公司乱收费、不作为的情况进行投诉。 我们业主在收房时需缴纳相应的费用,以129平米的房子为例,物业要收取装修押金、装修服务费、装修管理费、预交物业管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预交电费、水周转金、资料费及出入证费。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长价房[2011]48号文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业主收取如下费用,装修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拆墙垃圾清运费、装修工人出入证件工本费、装修押金。其中电梯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天收取0.02元,装修拆墙垃圾清运费按实际拆墙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25元,装修工人出入证件工本费每证5元,装修管理费不得收取。目前,物业收取的装修管理费155元、预交电费100元、水周转金200元及资料费10元属于不应收取的费用,装修服务费386元按48号文件规定,物业一次性按150天的装修期限收取,如果一套房装修工期为2个月,那么多收了60%,装修拆墙垃圾清运费30元/平米,按文件规定多收取了5元/平米,出入证工本费一次性收取40元与文件中5元/本不符。另外,日常的水费物业要收取0.85元/吨的加压电费,根据文件规定,无屋顶水箱的,每吨不超过0.6元,多收了0.25元/吨。希望物价部门对前期物业进行处罚,并要求他们整改。
目前,物业对小区的垃圾清运不及时,据业主反映,部分垃圾堆放时间近一个月,根据《关于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开支精细化服务活动的通知》[长住建发【2011】84号]文件要求,生活垃圾封闭式管理,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日产日清。建议住建委对前期物业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以上就是我所反映的内容,目前小区部分业主对前期物业怨声载道,每次找他们协商解决问题,都以种种理由忽悠我们,为了避免矛盾激发,请求政府出面协调,解决。
你好,来信已收悉,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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