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泵送事业部的一名员工,于2011年1月大连理工大学硕士毕业。怀揣着为家乡做贡献的理想回到了长沙。
找工作的时候,湖南省正在推人才引进计划,而别的省都没有这个制度,使我产生了无限的自豪感。来到三一以后,等了大半年迎来了人才引进计划的资料收集,第一轮也通过了,可是到了市里验证材料的时候却给我驳回了。理由是:毕业证时间是2011年1月1日,学位证时间是2010年12月30日,由于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不在同一年而于人才引进计划擦肩而过。
我十分的痛惜,我一个如假包换的211,985院校2011级应届毕业研究生,到了长沙却被划为另类,既不属于2010年毕业,也不属于2011年毕业。当年同校一起来到三一工作的同学一共有三位,都是同样的情况。我想说,学校给我们写得毕业时间和学位时间,不是我们自己能定的,可是这个错误的结果为什么要我们来承担。
前几日,我们听到了一个振奋的消息,大连理工大学同时应聘到中联的同学,通过在市长信箱反馈此情况得到了答复,说我们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到2011年人才引进计划。我想问,同在长沙企业的我们,是否也可以得到同样的待遇。
谢谢市长先生在百忙之中看我的邮件。我想得到一个和在中联工作的同学一样的答复,谢谢。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你就我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根据《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长办发[2009]67号)文件,规定适应对象为“我市2009年6月1日起至2011年三年内面向国内“211工程”,尤其是“985工程”重点大学引进储备的应届毕业博士生、硕士生和优秀本科生(以下简称“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必须经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正式上岗后,方可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则可按要求申报。毕业证与学位证上时间为不同年份,不作为判定是否符合我市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条件的依据,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