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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权利被侵占了,我该找谁

2017-12-29 8:14:41发布90次查看
我是鄱阳小区二期业主,近日接到售楼部电话,说证件已齐全,让我补足50%房款,一时的喜悦马上被压了下来,交房时间为09年9-10月份,早就听其他业主说和购房合同上交房时间为09年9月份,而且注明允许延期2个月,也就是说年底才能交房.7天之内不去的话取消资格.
我疑惑了,07年摇号后交了7万,等啊等,08年才看到动工了,又等呀等,看到一期交房的种种霸行为,按规定我可以按揭,银行还规定为30%,为什么我只能按50%,而且还只能和一家银行办,为什么我的房子要交第一笔款后两年才能拿到
我想就因为我的房是经济适用房,所以开发商可以不把我当人看,知道我不会那么容易退房,所以任意侵占我的权益,我上房产局,一个副局说管不到,我认为我的房源是政府给的,但现在的权益被侵占,我该找那个部门来维护我的权益,难道是法院?
至于预交多少购房款的问题,建议您和开发商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按照达成的协议妥善处理,如还有疑问,请咨询466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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