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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智妇女被强奸,犯罪人竟是优秀党员?可怜无钱无权上诉无果!

2017-12-26 13:34:06发布31次查看
弱智妇女被强奸,犯罪人竟是优秀党员?可怜无钱无权上诉无果!
因我大女儿黄某(已婚,25岁)从小体弱多病,造成轻微弱智,对于人情世故和伦理道德方面的正确意识非常薄弱。没想到正是因为这样,始料未及的厄运降临到了我的家庭。
刘清明(已婚,近50岁),与我同为长沙县黄花镇高岸村的村民,并于党小组任组长一职(曾入伍参军),平时并无固定工作,经常于黄花机场附近骑摩托车送客。
本人于8月11日早上6:30左右前往机场办事的途中,碰见刘清明载我大女儿返家,当时我已觉事有蹊跷,因为当时正值清晨,他们怎么会孤男寡女的在一块,也很困惑他们一起从哪里回来的,加上刘清明向来私下作风有问题,更加深了我的疑虑。在办完急事回家后,却没有看见我大女儿。我心急如焚,到处寻找我大女儿,最后在村上集市上将其带回家。
之后我便开始仔细询问大女儿为什么是坐刘清明的摩托车回来的,她一直支支吾吾的,不敢说话,几番追问之下,她说出了实情:
她说,清叔(即刘清明)曾经多次带她外出并对她强制实施了的密切的身体接触。我听完后已经怒不可遏了,当时脑袋里嗡嗡作响,只希望事情不会太过严重。没有想到的是,她接下来交代的实情更让我震惊——刘清明在明知我大女儿精神状况异常,弱智的情况下多次对她实施了强暴行为!
更可恨的是,刘清明还曾多次诱导我大女儿外出,为其他男子提供非法的色情服务,以此从中牟取非法利益(对于其中的利益关系,我大女儿完全没有正常的神智去理解) ,涉及地区包括黄花镇、永安镇、黄花机场等。
本人理顺了事情的原委之后,及时向村上的干部反映了这件事情。随后,本人还携大女儿前往了当地的派出所报案,请求立案侦查。派出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利用了录音及摄像设备对我大女儿供述的事实进行了记录。
刘清明在本人报案后的第二天,他竟跑到村委办公室反指责我诬告他,还口口声声要请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实际上,他曾多年担任村上的治安主任,建立了一定的社会关系网,妄图凭借他人的声援否认他的犯罪事实。
在我本人确实掌握了他有关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在报案后的第三天,刘清明终于了解到自己已经没有辩驳的余地了,于是承认了错误,还要求村上干部私了。
当天晚上,当事人和所有村干部一齐来到了我妹夫家协商此事。就在刘清明刚踏入我妹夫家门槛的时候,他突然跪倒本人面前,当着在场的人说:
“我是个猪狗不如的畜生……“等等不堪入耳的检讨。(本人还持有相关录音)
随后,他还请求本人放他一马,鉴于此事的严重性,本人当时并没有表态。紧接着,他连续在地上磕了二十几个头,扇了自己二十几个耳光,并表示愿意拿出一万块钱私了此事。
对于这一系列的恶劣事情,我本人实在是不愿意与其私了。但是在妹夫和村干部的劝说和刘清明当时表现出的懊悔行为,再考虑到他家庭其他成员的影响,本人又实在不忍心。
当即,本人提出他必须自主撤销党员的身份,可是他却不愿意,只承诺撤去党小组长一职。
最后,为了顾及我大女儿的个人名声,无奈之下,在村干部的协调下,促成了如下协议:刘清明写下检讨书;承诺赔付受害者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一万八千元;撤销其党小组长的职位。
8月17日,村上治安主任带上了刘清明的检讨书(其上有刘清明所盖的手印)和村上的调解协议书(其上有众村干部的签名)及一万八千块钱到了我家。
就在我准备签名私了此事的时候,我小女儿从市里打来电话,她在了解了事情的始末之后,责怪本人对于此事处理不当。我小女儿刚从大学毕业后不久,从小就接受比较良好的教育,想法和行为上比较理智,她表示无法接受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因为我小女儿也是一名共产党员,她十分清楚作为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行为准则,她不能接受刘清明作为党员的所作所为,于是她要求一定要开除刘清明的党员身份。我小女儿几乎是声泪俱下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由此,本人开始动摇了原本的决定。
两天后,本人去村部办公室了解事情处理的进展,却被告知刘清明前往村上治安办公室将检讨书等书面文件和赔偿款要回去了,理由是他坚决不接受主动申请开除党籍的要求,更可耻的是,他再次坚决否认他的犯罪事实!
得知刘清明冥顽不灵的态度之后,本人下定决心一定要让他为自己的龌龊行为付出代价,冷静下来以后,本人带上了相关的书面材料去镇上相关部门(包括黄花镇妇联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等)和派出所促进此事的解决。后来,村上治安委员会回复说,刘清明明确表态否认此事,说他的赔偿款是借来的,不愿意进行赔偿了,并表示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他自认有强硬的后台)。
时至今日,事发已经二十余日,却没有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另外,自从事发以后本人为了处理这件事情,整日往返于相关部门检举投诉,因此还失掉了常年来的工作,现已无固定经济来源,却还是投诉无果,身心俱疲。
对于此事我感到痛心疾首,无奈之下,只好再次发文举报投诉,恳请相关部门协助本人及受害者处理此事,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而不是犯罪人的保护伞,相信各方的正义力量能帮助还我弱智女儿一个公道!
网友“鱼肉好恰”: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镇及时委派相关负责人与黄花派出所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
据了解,黄花派出所早在8月11日就受理了您的举报,并对您反映的情况展开调查。目前,派出所已正式立案受理此事,刘某也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之中,派出所将严格按程序办理,请您耐心等待,如有新的情况或证据,欢迎您及时向派出所提供。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长沙县黄花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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