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住宅小区的天价停车费!违规收费!

2017-12-26 13:25:35发布35次查看
您好,我要投诉星沙旺德府凯悦国际小区要求业主缴纳天价停车费!
我是旺德府凯悦国际的业主,自2016年底旺德府凯悦国际出示公告,业主每月停车费是600元;全体业主维权、曝光媒体并与物业协商,最终物业同意至2017年5月1日之前所有业主免费停车。但是万万没想到中了开发商的缓兵之计(因为小区的交房日期是2017年4月30日)!
2017年4月28日,旺德府直接出示停车费公告:住宅区业主12-24小时收费25元/次(具体可见我上传的照片);5月2日,也就是今天早上,我们的部分业主在8点零几分出门时,保安直接开门放车通行,说趁保安队长还没来,先不收费;而到8点半左右有业主再出门时,停车费显示是40元了(车主是1号晚上8点多进入的,也就是12-24小时以内),保安不开门了。
试问,全长沙、乃至全湖南,有哪个住宅小区收业主这么高的停车费??我们辛辛苦苦一辈子买套房,还要每天缴纳如此高额停车费的话,我买这个房子做什么??
这种天价停车费,物价局是已经批定了的吗??开发商和物业并未与业主协商停车费事宜,就如此出示收取停车费,合理吗??
附件1:1.jpg
附件2:1.jpg
附件3:2.jpg
附件4:2.jpg
附件5:3.jpg
附件6:3.jpg
附件7:4.jpg
附件8:4.jpg
附件9:5.png
附件10:5.png
附件11:6.jpg
附件12:6.jpg
张女士:
您好!您于5月2日关于星沙旺德府凯悦国际小区停车费问题的来信我们已阅办,关于您来信中反应星沙旺德府·恺锐国际小区收取天价停车费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发改〔2016〕54号)、《关于贯彻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长发改价服〔2017〕16号)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因此,星沙旺德府·恺锐国际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由应由业主方与收费方通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协商决定,或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因物业公司未与业主协商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目前收费已停止,后一步将通过街道、社区组织选出业主代表与业主通过协商后再出具收费标准,做好公示方收费。
根据长发改价服〔2017〕16号第十二条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须在收费前进行公示,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采用黄色公示牌公示。
如您对该收费标准有异议,可向收费方或物业主管部门提请查对相关协议或合同。如收费方未按政策制定收费标准,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请价格执法部门处理。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价格收费管理科:84012509)。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5月9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