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依法维护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
报 告
长沙市人民政府暨市长:
长沙市金亿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废食用油的回收与销售,并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系合法的市场经营主体。自开业以来,我们都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回收废弃动植物油脂、地沟油、潲水油,将所收购的废弃动植物油脂,地沟油,潲水油等提供给正规的饲料生产企业湖南湘久阳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经无害化处理加工成饲料混合油。在经营过程中,我们规范管理和操作,严格回收和销售流程,如实建立回收和销售台账,真实、完整的记录所回收的地沟油、潲水油的来源、数量和产品流向,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办等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有效杜绝了地沟油、潲水油重新流向餐桌的现象,为长沙市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做出了很大的贡献。2012年4月12日,长沙市岳麓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对辖区内的各餐饮单位下发《关于规范餐饮单位地沟油、潲水油管理的通知》,在该《通知》中明确说明:杜绝地沟油、潲水油重新回流餐桌,断绝根源,配合拥有正规、合法手续的回收单位(长沙市金亿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免费安装油水分离器,签订收购潲水合同,统一对餐厨油脂进行分离、打捞,投入工业生产。2012年4月13日,岳麓区召开全区餐饮环节相关食品安全治理暨中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邀请我公司的人员参加,在会议上宣读了上述决定。随后,我公司投入大量资金,为岳麓区的餐饮单位免费安装了油水分离器,与餐饮单位签订地沟油、潲水油回收合同,在岳麓区食安办的全程监控下,利用先进的分离、提炼技术,将回收的潲水油提炼出油脂,全部用于工业生产。我们的经营行为极大的减少了长沙市餐饮行业的油脂污染,有利于环境保护,从源头上有效杜绝了地沟油、潲水油重新回流餐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湖南日报网》在2012年6月4日以《长沙市岳麓区治“潲”有方》作为岳麓区打击潲水油回流餐桌最新成果作了专题报道,《长沙晚报》、《三湘都市报》也以大量篇幅做了详细报道,我们的经营行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和充分肯定。
2011年1月10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台《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将长沙市的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制度。并将该项目以特许经营的形式由湖南联合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独家经营,这对于减少城市环境污染,防止地沟油、潲水油流向餐桌将有着重大的积极意义,我们也期待着市民的餐桌能多一分安全,城市餐厨垃圾能变废为宝。2012年10月11日,长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长沙市2012年潲水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我公司单位列为黑名单,在《长沙晚报》等媒体上予以曝光,认定我们收集、运输餐厨垃圾,违法加工生产地沟油、潲水油,并对我们的正常经营行为进行干涉、阻扰,长沙市城管执法支队岳麓区大队于2012年9月14日扣押我们运输地沟油潲水油的车辆,扣押我们运输的地沟油潲水油,时隔一个多月都没有告诉我们扣押货物和车辆的理由与依据,至今都没有做出明确处理,车子和货物都还扣押在长沙市联合餐厨有限公司院内。为此,我们特联合向长沙市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有关情况,希望政府主管部门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或解释,以维护我们作为合法的市场经营主体应有的市场地位和合法权益。
一、回收地沟油、潲水油不需要行政审批,不属于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必须实施行政许可的项目。
利用废弃动植物油脂、地沟油、潲水油、酸化油、废机油等作为工业原料来生产生物柴油和动物饲料油等是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门鼓励的项目,地沟油和潲水油并不属于城市生活垃圾的范畴,《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将废弃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定义为城市餐厨垃圾以城市生活垃圾来处理和对待缺乏依据,也是不科学的。同时,我们也没有进行城市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我们也不生产和加工地沟油、潲水油,我们所从事的是一种回收和销售的行为,是一种贸易行为。回收和销售废弃动植物油脂、地沟油、潲水油、酸化油、废机油等作为工业原料并不需要履行行政审批手续,从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也可以看出,它所核准的经营范围不需要履行行政审批手续,我们的经营也没有超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经营范围。
《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作为一种政府规章,无权设定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定义的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从该定义可以判断,地沟油和潲水油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定义的生活垃圾,对地沟油、潲水油的回收和销售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不能设定行政许可。《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作为一种政府规章,将地沟油、潲水油定义为生活垃圾缺乏法律依据和科学依据,更无权设定该项目的行政许可。
二、城管部门的行为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经营权利,是一种行政乱作为。
我们是合法的市场经营主体,我们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城管部门扣押我们的车辆和货物,缺乏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其合法性受到怀疑。《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作为一种政府规章,并不能成为其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城管部门的执法依据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2项,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处理审批。但这些都不包括对废弃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即地沟油、潲水油项目的审批,地沟油和潲水油并不属于城市生活垃圾的范畴。城管部门不经审查和告知,在《长沙晚报》等新闻媒体上将我公司列为收集运输餐厨垃圾的黑名单予以曝光,认定我们生产加工地沟油、潲水油,并随意扣押我们的车辆和货物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程序和缺乏法律依据,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名誉权和经营权,对此,我们将保留依法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三、政府应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公平公正,不偏私,不歧视任何一个行政管理相对人,应采取多种措施以尽力避免当事人的损失。
我们理解并支持长沙市人民政府对餐厨垃圾进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以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和防止地沟油、潲水油流向餐桌。我们的经营行为也完全符合长沙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目的,地沟油和潲水油是生产生物柴油和动物饲料油必不可少的工业原料,在湖南有为数不少的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和动物饲料生产企业,对地沟油和潲水油的需求量相当大,他们的生产加工流程也相当规范,地沟油和潲水油的回收、销售和利用有很大的市场空间与份额。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完全可以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遵循市场规律,让更多的有资质的主体参与市场经营,而不是通过行政命令的手段,用强制措施来分配市场份额。用强制手段来干预市场行为,不仅不能达到政府所预期的行政目的,而且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效应。
据不完全统计,长沙市登记在册的餐饮企业不低于3000家,还有很多的单位食堂、学校食堂,以及一些小的餐饮店等。每天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弃动植物油脂是相当惊人的,目前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对地沟油的收购价格在每吨5000元左右,面对这么一个巨大的市场,政府以行政命令的形式以特许经营的方式让一家单位独家经营,而完全忽视市场规律,这种方式值得商榷,同时这一家独大的企业也并不能完全消化和处理数量惊人的餐厨垃圾,还有很多小的餐饮店的餐厨垃圾根本就没有人来管理。政府的这种方式无形中就让许多原本具备资质和条件的企业出局,扶持出了一个垄断经营的企业,这对其他企业来说是很不公平的,这也会让人产生官商勾结,利益交换的合理怀疑。在这方面,我们是否可以借鉴重庆市等其他省市的做法,以县(区)行政区域为单位,以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确定多家中标单位来从事特定区域的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与集中处置,政府加强对这些单位的管理与服务。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沟油、潲水油并不是不能回收和销售,回收和销售地沟油、潲水油也不需要获得行政许可和审批。我们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合法的市场经营主体,我们也愿意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政府部门用强制手段不允许我们回收、销售地沟油、潲水油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想推卸自己的监管责任,不愿意加强监管,只想通过强制手段来达到一劳永逸的目的,是一种行政懒政行为,而完全忽视了我们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缺乏行政合理性。
四、政府行政行为应具备应有的公信力和确定力,不能出尔反尔,政府行政部门没有法定理由,不经法定程序,不能随意撤销、更改之前所作出的决定。
我公司是合法的经营主体,有动物饲料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并与动物饲料生产企业签订有《废弃动植物油脂供销合同》,长沙市岳麓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也依法下发了相关通知,明确我公司为正规的,合法的回收地沟油、潲水油的公司,同意我公司在岳麓区范围内为餐饮单位免费安装油水分离器,回收地沟油、潲水油,投入工业生产。为履行合同义务,我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如果政府部门强制我们出局,我公司将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将面临合同相对方动物饲料生产企业起诉,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风险。我公司的经营行为没有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应慎重考虑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应随意更改之前的决定,同时,应对我公司被强制出局后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对我公司的后续工作作出妥善安置。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恳请政府职能部门对《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制定的程序及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城管部门执法的法律依据进行审查,要求对城管部门的违法行政行为作出处理,要求政府给我们一个说法,以依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以真正建设法治湖南,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
此致
敬礼
呈报人:长沙市金亿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刘锋 15802516966
2012年10月30日
附:
呈报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购销合同》等相关资料。
网民朋友:
您好!收到《请求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依法维护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报告》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就报告中提到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调查,根据现在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情况,回复如下:
一、《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及相关规定。《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2010年12月8日长沙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于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就长沙市行政管理辖区(包括望城区、长沙县)内餐厨垃圾合法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确定进行了规定,即《办法》第十条,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应当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许可证。应当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作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的决定,并向中标单位颁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同时,《办法》对“餐厨垃圾”进行了定义,即《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餐厨垃圾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等垃圾。而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是于2011年7月经发改委批复立项,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2011年10月,长沙市政府组织对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进行了全国公开招投标,评标委员会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最终确定湖南省仁和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和长沙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为项目业主唯一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册成立了湖南联合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负责我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因此,湖南联合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合法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合法单位,其经营范围包括回收生物柴油原料中的废弃动植物油脂、地沟油和潲水油等。
二、项目运行情况及生产能力。该项目选址在二环线外市第一垃圾中转站处理场旁,占地约45亩,总投资为1.17亿元,分两期工程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设计日处理能力为375吨(预留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为375吨)。湖南联合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的专用收运车每天前往各大餐馆、酒店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对餐厨垃圾进行集中收运回厂,通过专用设备对餐厨垃圾进行组合分拣、破碎除杂、蒸煮反应、固液分离、机械压榨,将餐厨垃圾中的油脂分离出来,运送至指定工厂加工制成生物柴油或工业原料;分离出的残渣使用密封车辆转运到黑麋峰填埋场与市政污泥进行协同处置。产生的臭气经过生物滤池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于2012年2月开工建设。6月28日,项目基本建成并开始投产试运行。8月3日项目正式投产。结合3个多月以来的运行情况,现在该公司运行情况良好,日收集处理餐厨垃圾达到230多吨。完全有能力对长沙市城区及县、市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统一运输和处置。
三、依据《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为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办法》。为实施好本《办法》,2012年6月7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同意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成立编制15人的餐厨垃圾执法大队,各区(含高新区)成立8至10人的餐厨垃圾执法中队,负责长沙市的餐厨垃圾管理执法工作。为配合落实《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2年6月12日印发了《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全市餐厨垃圾规范收集、统一运输和安全处置作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为配合《办法》的实施,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向全市印发了十余万份餐厨垃圾收集、处置的宣传资料;长沙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6月12日发布了《关于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的通告》,通告明确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处置;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由政府统一组织回收餐厨垃圾,确保全市食品管理安全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四、相关执法工作情况。根据《办法》第四条规定,长沙市的餐厨垃圾执法主体是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执法依据是《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在执法采取的是初次违反以劝导教育为主,同时采取上门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提供服务等方式方法,确保让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能积极配合收运。但自《办法》实施以来,有的单位和个人仍然我行我素,将餐厨垃圾交由非法公司和个人收运,我们在多次劝说和要求整改无效的情况下,对个别非法收运的车辆按《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全处理。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