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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暂扣停车场为什么要收取这么高的费用?

2017-12-25 19:18:14发布31次查看
月初我驾驶机动车行驶,非机动车将我的车撞了,由于当时在清明节放假无法定责,所以将我的车开(不是拖)至麓天路停车场暂扣,节后由于证据充分,主要责任在非机动车,但是我取车的时候却还要收取120元所谓的“施救费”,我要求开票才得到该票据,请问哪里施救了?
一来该事故没有任何人员伤亡,二来完全是我的车受到了损失,为什么需要我出120元施救费?谁对我的车进行了施救? 解释请与13574117406联系,谢谢。
关于对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暂扣停车场为什么要收取这么高的费用问题信件的回复
李先生l:
我委于4月18日通过网络问政系统收到你关于“请问一下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暂扣停车场为什么要收取这么高的费用?”的信件,有关处室及时打电话与你联系,详细了解情况。现将收费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违章车辆拖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4]71号)、《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贯彻<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长价服[2015] 66号)规定,公安、交通执法部门在执法中暂扣违法车辆,不得向机动车车主收取拖车费,也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停车保管费。但《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道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9]165号)明确规定,对事故车辆、故障车辆进行清障施救的按相应的标准收费。经了解,在该事故处理过程中,你的车辆是自行开往指定停车场,施救站并没有施救,因此不能收取施救费。小型汽车停车费用标准为20元/天.车,请你对照政策和收费标准,如发现有多收费、乱收费现象请你直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提供相关凭证,经检查核实后,我们将依法严肃查处。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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