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3年的拒绝回复和受理之后,天心区终于在今年7月24日我的给市政府被告之后,有了第二个答复,即;处理单位:天心区 处理时间:9/10/2013 18:44:8的答复。既然是实质性的调查和清楚了房屋的性质,这个答复仍然回避事情的性质,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解释和解决问题的行动,只是非实质性的粗象答复,这在天心区已经进行实质性查实情况,知道是自己违法占有私房的情况,仍然拒绝退回房屋,是不应该的。我不知道办理人员是不是请示了区长和主管领导,这个答复是哪个方面的意见,都没有任何提示,既没有对市政府的清楚答复,也没有任何理由对房屋的情况说明,天心区到底拿了房屋还是没有拿房屋,到底是多少面积,什么性质,为什么不敢出示情况,有还是没有。。既然如此,他们对市政府是什么态度,对当事人还愿意不愿意依法,。感谢市政府对这个案子对天心区的督查办理。他们既然不办理,又不对市政府下达的函件作出具体的解决和具体的答复,是不可思议的,不是一级政府机关的行政作为。特地请示,这种没有实质性答复没有答复任何问题,应该清楚明白的答复,因为他们只有二次答复,还是在市政府的督查下答复的,没有他们所说的多次答复和解释,也没有把他们调查房屋的情况明明白白提示出来。答复的情况明明白白摆在这里,天心区又在欺骗市政府和当事人。天心区对一个当事人的攻击和污蔑,对房屋的不予退回,不能解决问题,应该转变作风,回到中央的群众路线上来。下一步如何解决,特地汇报。因为我是体制内的人员,所以,仍然是坚持依程序。如果天心区不按照程序,不负责任的实质性的拒绝市政府方面的下达案子,不明白出示房屋产权的文件证据,有关人员到底要干什么,隐藏什么目的,应该明明白白讲出来。请示市政府应该如何走这个程序。如果还是这样,就不是当事人的问题了。还是二点;
第一;天心区拿了周必光房屋是多少面积,请出示情况说明和证据第二,周必光没有产权登记,天心区已经查实,既然如此,房屋是什么程序到天心区去的,必须明明白白向市政府提出来,让当事人有个明白,不是几句粗象的话就可以答复的,不能回避。房屋退回还是不退回,依据什么,必须依法明白答复,这是办理案子的起码态度。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 周春
2013年10月8日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和住房保障局已经进行受理,并向您作出答复,按照您反映的问题,两个部门会再次进行调查核实、进行处理,并向您通报处理的情况。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