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成圆,参加2014年长沙市公务员考试,报考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招3名文秘,本人笔试成绩排名第2,5月8日参加长沙市政务中心资格审核,审核通过。
5月12日晚上,接到政务中心电话,说我的资格审核有问题,据长沙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反馈,报考职位专业设置为“中国语言文化、汉语言、应用语言学”,而本人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所以审核不能通过。同时据了解,入围面试6人不符合专业要求被全部删下。按照要求,将进行递补。
我有以下几点疑问:
第一、众所周知,“汉语言文学”即中文专业,在本科阶段,一般简写为“汉语言”,而在研究生阶段,“汉语言文学”侧重文学写作,“汉语言”侧重文字研究,而招考部门并未要求研究生学历,导致入围考生全部被删,这仅仅只是个例吗?如果把本科学历“汉语言文学”全部去掉,那么这158名考生中又能有多少人符合要求?这里面没有量身打造的嫌疑?
第二,长沙市政务中心招考的是文秘人员,而非文字研究人员,这样巧妙的专业设置,实在难以不让人产生怀疑。我不明白的是,既然要这样设置专业,容易产生歧义的两个专业,为什么不注明不包话汉语言文学专业?从而导致这么多考生误报?政府职位公告就没有责任?这要耽误多少人的前程?这是开玩笑的事?谁来理解考生和家长?
第三,根据今年湖南省考录用公务员有关政策解答第9条第2款,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专业具有包含关系认定的规定,如“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可以报考“机械工程”的职位。那么,“汉语言文学”,为什么不能报考“汉语言”职位?
第四、这次该职位前六名都被删下,长沙公务员考试还还是择优录取选拔人才吗?在群众路线教育实际活动开展的今天,我们的官员们就这样“依法”办事?就这样服务群众?
您发往市长信箱的邮件我们已收悉,现就您关注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以及《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政策解答》第9条第(4)款之精神,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2014年,我市政务中心文秘工作科员职位计划招录3人,专业条件设置为“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和应用语言学”。在《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入围面试前6名考生所学的汉语言文学、秘书学、对外汉语专业与市政务中心文秘工作科员职位所要求的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同属中国语言文学类,相互之间为并列关系,并非同一专业或存在包含关系。因此,认定前6名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是有据可依的。
《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明确告知,“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笔试成绩揭晓后,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我局发现市政务中心文秘工作科员职位入围面试的前6名考生所学专业并非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根据《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答》规定,认定前6名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我们非常理解考生的心情,但为了维护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公正公平,作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我们必须执行考录政策和相关文件,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做好各项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监督,也请您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