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陈佳良家住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街道西垅村三组,我们家2014年10月被政府拆迁。2012年我父亲用老房子抵押欠了别人50万,2013年父亲过世。后来要钱的人(投资公司)把我们全家告上法庭要我们还钱,法院一审判决我们赔偿。我们这边拆迁是按人口进行补偿以及按房屋面积补偿,这可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当时也是考虑到父亲是欠了别人的钱,所以选择按人口拆迁每人18万,以免跟别人策不清。)当时拆迁指挥部说我父亲是拆迁之前死的并没有补偿,我也追问过房子怎么没有补偿,当时他们一口咬定没有,现在法院官司判下来,他们又改口房子有补偿。真是要我们的命啊,法院判我们陪100多万呢?对于指挥部这种及不负责做法,我们是有理也说不清了,我们哪里去找证据证明他们当时是这样说的呢(也不可能录像) ,真是一群无赖,他们当时如果说房子有补偿就应该补给我们啊,我们完全可以拿房子的补偿给别人就是的,现在征收都过了这么久我们并没有拿到房屋的补偿,我们全家还要安排安置房搞装修(买一套80平方的要10.8万还要装修本来补偿的钱就不多)还要我们负责赔钱那我们全家就只有睡马路了。证据都在我发的照片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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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反映的情况与实际不符,该户房屋系2014年市政府重点工程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范围,来信人父亲陈愉春于1986年批建楼房295平方米,后人口增加,再无新增批建。根据政策,拆迁户可选择按批证面积补偿或选择按人口核面补偿,因该户拆迁调查登记居住在该栋范围内的农业人口11人及2本独生子女证,该户选择按人口核面补偿,争取补偿利益最大化,分4户,补偿面积575平方米,并先后于2014年10月、2015年4月分别签订腾地通知书,补偿款已全部到位,房屋由拆迁户自拆腾地,陈佳良父亲去世前与他人借款,属于家庭内部问题,与拆迁指挥部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