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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市内迁移

2017-12-24 1:29:17发布32次查看
尊敬的张市长:您好!
我的户口在长沙市一医院集体户口,在编职工,我在长沙市望城区百合湖滨买了房子,有购房合同,房子也交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现在因为小孩出生要上户口。想将户口迁到房子那边去,属于长沙市内迁移,符合条件,但是望城区公安局一定要房产证。但是我看到本网站上有市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的回复咨询,我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办理迁移。我好不容易请假花了整整两天到社区居委会,镇计生办,征撤办,镇政府,全部盖章同意后,到镇派出所交齐资料,后被告知不能办理,必须要房产证,(之前我咨询过她们说我这种情况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发票等办理),我又打电话咨询望城区公安局户籍科咨询,一位女工作人员接电话,我情况说明之后,她态度十分傲慢的说必须要房产证,我再三说明我是集体户口市内迁移,和普通购房落户要求不一样,但是她依然冷漠和傲慢的态度说你不要说了,你这种情况我见多了,随便你投诉到哪里去。
我只是按政策遵纪守法的办理落户,创先争优,文明城市的公务员大人何苦为难我们老百姓呢?为什么在市区的政务大厅办事都很公开透明,望城区办个事就这么难呢。
,请市长体验一下望城公务员的职业素养。
已电话联系本人,由望城县公安局按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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