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我是一名在外地的宁乡人,现考虑回乡投资,据悉宁乡加气站一站已在修建,但是在油价上涨的情况下,天然气节能环保经济的优势越发突出,我认为宁乡作为一个人口过130万的县城,一个加气站显得不足,我想咨询一下个人可否投资加气站?是需要申请行政审批获得特许经营权还是该领域完全不对私人资本开放?
另:如果宁乡城区规划暂为一个气站,不能新增,其他几个县份是否有此类规划?我热切希望回乡投资。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
一、根据《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其释义说明,燃气机动车加气站是一个燃气销售网点,其气源均来自于燃气企业,是燃气企业的销售网络组成部分;同时因单独设立的燃气销售网点所能承担的民事责任能力有限,故规定它必须由燃气企业来设立,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燃气的销售和经营活动。
二、我县已于2007年1月10日与四川省诚实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宁乡县天然气工程开发建设合同书。该公司据此在宁乡注册成立了湖南省中油城市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公司),并投资建设从乔口至宁乡的长输管线、门站以及城区配气管网和相关设施。2008年6月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建设局与中油公司签订了《宁乡县城供气特许经营权合同书》,将我县县城建成区和规划区范围内包括汽车加气站在内的天然气特许经营权授予了中油公司。
鉴于此,你不能在我县天然气领域进行投资经营。但我县对你回乡投资,为宁乡的经济建设添砖加瓦的想法,表示高度赞赏和热情欢迎,衷心希望你能够继续在其他领域找到投资方向,届时我县一定积极予以支持。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