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及各位领导:
您好!
我是岳麓区雷锋镇坪山村谢家桥的农民,今年5月份,梅溪湖路西延线开工,要征用我村的几十亩农田及部分房屋,所谓要致富先修路,这本来是一件好事,我们都非常响应政府的号召,积极配合拆迁,但在这过程中也有些不和谐的声音,比如我不知道现在的青苗补偿是不不2000多一亩,农田征收是不是4000多一亩等等。
还有就是我家里有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就是在两年在我村旁修的黄桥大道占用我家里1亩良田,到现在都只拿到了2000多块钱,村上也不补田给我家,现在就等于我家有1亩水田失踪了,没有了,今年5月份修梅溪湖大道我要征用我家2亩多田,又只有7000多块钱,(这里面包括青苗补偿等等)村上也没有经我们同意签字,说是反正要动工,我给村上反应,村上不管,打报告给指挥部也是石沉大海,给镇政府报告也没有说什么,我们一家是7个人,3亩多田,现 在都被征去了近3亩水田了,队上也不承认再分田,把差的田数补入齐,我农民本来就是靠农田为生计,现在田也没有了,也不知道以后的生活怎么过。恳请张市长及各位领导帮帮忙。
您好,您的来信已获悉,现答复如下:
梅溪湖西延线项目总用地面积293.491亩,涉及坪山村,动迁人口271人,拆迁房屋73栋,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已于2012年5月5日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高新区国土分局于2012年5月29日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并于2012年8月31日发布实施公告。
该项目的青苗补偿已于2012年9月4日点对点支付被拆迁人,青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长沙市政府第103号令执行,即水稻2000元/亩,经济林8000元/亩,人造用材林4000元/亩。
该项目的征地补偿费共计14600159.00元,已于2012年10月30日以转账形式直接拨付至坪山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使用,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