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在开福区某小学读书,学校老师向学生介绍了一个教育局同意推荐的万用练字帖,虽然是由家委会组织购买,但是每个学生都买了,我小孩的字是写得不购好,所以我让他学习之余在学习书法,但是这个字帖会真的有用吗?我上网查了一下价格,学校统一的价格是比网上优惠。大家都买了,孩子也吵闹着要买,没办法只能交钱。我觉得为什么要用这样变相的手法来要求家长承担这些额外的费用呢?为什么不考虑每一个孩子的实际呢?花100多元买来摆看有用吗?学校用家委会的名义就可以免除责任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遗余力的搞这些那些就真的只是为了孩子的成长?
1、2014年4月开福区教育局接到由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免费赠送中小学素质教育图书的通知》(湘学助{2014}1号)及活动实施方案、长沙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免费赠送素质教育图书和书法教具的通知》。开福区严格按照省、市通知要求接受捐赠图书和书法教具。
2、开福区教育局办公室已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其他教学辅助资源要不折不扣的确保学生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订购,严禁以任何名义的学校统一组织或老师指定征订。违反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