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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自己安全(对天心区城管和派出所的建议

2018-4-26 20:05:26发布87次查看
这封邮件只为了保证自己安全,不是投诉,不是建议。希望市长和法律保护我的人生安全,如果我后面人生安全出了意外,就是这起举报事件引起的。因为我举报了一起烟花爆竹燃放扰民的事件,同时希望天心区城管和派出所负起责任,打击持续一上午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事情经过:2017年4月15日上午10点31分,中意一路上面,湖南中烟披塘路与中意路交汇处往西50米湖南中烟厂附近,湖南兴龙冠商贸有限公司开业燃放烟花爆竹。我打了天心区城管的服务电话,告知天心区中意一路中建芙蓉嘉苑附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从早上8点一直到接近11点,断断续续燃放烟花爆竹。天心区城管说不归他们管,让我打公安110.我于4月15日10点32分打110报警告知扰民,地址在中医一路与披塘路交汇处附近。10点48分天心区派出所警官到达现场,电话18711085465的警官打电话给我,这位警官态度很好,很优秀。但打电话中间有位我不知道的警官抢过他电话,态度很恶劣,几乎是威胁的口气,说交汇处没看到燃放烟花爆竹,问我在哪里?我说我只知道在这附近。他说你不知道你报警?我们还要出勤。态度带威胁口气的问我在哪里?说要我做笔录。我当时怕这位警察记录我后,会暴露我就没有继续通话。这位威胁我的警官我不知道他是谁,只知道他是抢别的警官的电话给我通话,口气带威胁的感觉。后面我回访时我给了不满意的评价。但警官给我解释了,我也理解,整个事情可能有误会,下次回访我会给满意。但我担心会遭到报复,所以写下这封邮件,保证自己的安全。我对18711085465这位警官给予肯定和点赞,是优秀的警官。但那个抢他电话和我通话的警察,我就是怕他报复我,所以写这个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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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马龙”:
你好!来信已收悉!
我局已电话与你进行沟通,民警在处警时核实具体时间、地点、事由、报警人与当事人身份信息等实属工作规定,望广大市民理解、配合,请坚信人民警察为人民,勿有杂念。
感谢你的来信。
长沙市公安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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