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长沙县黄花镇机场口社区金塘冲组王正伟贿选,黄花镇政府包庇纵容
附件1:贿选报告市.docx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金塘冲组委换届的情况。7月5日,金塘冲组在机场口社区干部主持下,召开全体户主大会,16户全部到会。大会采取投票选举的形式,发出选票16张,收回16张,均为有效票,选举产生王正伟、王正文、周廉溪三人为新组委会成员(均得9票)。
2.关于群众举报王正伟贿选一事。7月11日,有群众到镇纪委反映王正伟在组上选举前送钱拉票一事(并上缴1000元)。镇纪委于当日即调阅原始选票并展开谈话调查,7月11日至14日,分别调查了胡某、刘某、王某等3人,并先后对该组所有户主(刘学龙户除外)进行了谈话核实,除举报人外,其他户主均表示未收受过王正伟的钱物。并非您反映的“8月5日才开始找组民谈话”,也无充足证据证明您所反映的王正伟贿选问题,随后镇纪委将调查情况向县纪委进行汇报。2017年8月15日,县纪委对王正伟进行了调查,因王正伟未承认有贿选行为,且无其他旁证支撑,暂证据不足,无法认定。县纪委于8月24日在镇纪委会议室对您、家属代表及举报人(共7人),将王正伟贿选一事调查情况作了同上结果的公开答复。
3.关于检察院传唤刘学龙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因刘学龙涉嫌虚增迁坟数量,套取国家拆迁补偿资金,7月16日下午,县检察院通过镇纪委由机场口社区支部书记宋红斌通知刘学龙于次日上午9::30到县检察院谈话配合调查,7月17日上午刘学龙并未如期赴约,11点手机关机失联,8月2日被发现服毒自杀。
4.关于黄花镇人民政府对此事的处理情况。接到群众反映金塘冲组选举问题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是彭书记和黎镇长分别多次给您及家属作解释和安抚工作,宣讲政策。二是为了解事实真相,安排由镇纪委和民政办组成的专门工作组调查金塘冲组选举一事,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县纪委和县民政局,并由县纪委对您进行了公开答复。三是机场口社区两次召开该组的户主代表大会,一方面通报了上一届组委会的账目情况,并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另一方面由机场口社区收好该组的印鉴,明确金塘冲的工作暂由社区派人代管,新当选的组长暂未履职。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大力支持!
长沙县黄花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