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我是68路公交车上的一名乘客,2017年8月4日下午17点10左右在长沙南站上车,车辆行驶到铁道学院站附近几站的时候,有一名年轻女子带了条狗就上车领,司机没任何反应。狗主人上车后也不管狗,狗在车上无人看管,在座位底下和过道四处乱钻。夏天了很多人穿的是短裤裙子,被一条狗蹭来蹭去,还担心会被咬,夏天了各种细菌疾病也很容易传染,真的很让人很反感憎恨。狗主人的责任先不管她,作为公交司机,基本责任哪里去了?明显会影响其他乘客的情况都不去提示或阻止!
再次恳请相关的责任部门能制定一个有效的规章办法,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让大众乘客能安心乘车,万分谢谢!
2017年8月5日
网友“刘寰”:
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具体回复如下:
市运管处立即要求68路公交车所属的龙骧巴士公司核查相关情况并整改。
因来信人未提供当事公交车车牌号及事发时间,公司无法调取相关车辆的车载视频落实到当事驾驶员。公司将此情况反馈到68路公交车所属车队,要求车队加强管理。车队负责人于8月10日与乘客取得联系并向该乘客表示歉意,获得了乘客谅解。
按照《长沙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第八条规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和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其它有碍乘客安全、健康的动、植物和物品乘车。对此,市运管处将督促公司加强驾驶员责任心教育,严格按照《乘车规则》组织乘客乘车,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