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请求您为我们做主
长沙市政府103号令补偿标准提高后,拆迁户未获得补偿,请求政府为老百姓做主,还我活命钱!
我们是长沙市武广高铁黎托片区拆迁户中的普通老百姓,黎托片区拆迁从2009年至2014年陆陆续续,其中大部分人都是按103号令老政策补偿的,人均11.5万,人均85平方米的房屋面积指标,购房后补偿款本就所剩无几,更奇怪的是在交完房款后强制要求再交各种费用几万元(交房屋款前无任何说明),否则不给钥匙交房,房屋无钱装修,农民无工作收入,日常生活成问题。
103号令补偿标准提高后,我们倍感欢喜之余,等待着街道办、乡政府给我们发放补偿款。2014年的拆迁户确实提高到了人均14万多的补偿款,2013年前的拆迁户如榔梨镇、星沙地区等都收到了二次补偿款!
可是我们苦等到2015年仍未收到半点款项。起初村领导说补偿款挪至安置房的建设中去了暂时抽不出来,如今干脆避而不谈,不给老百姓任何公告与解释,当作没这回事!小老百姓唯恐这些活命钱被贪污、被挥霍。
眼看着村委会的办公大楼豪华修建却无半点信息公示,政策有变也无公告,我们担心、害怕呀!难道这些钱都被这样用掉了?我们心中倍感疑惑呀!
我们老百姓只是一群弱势群体,如今生活问题难以解决,翘首以盼政府的甘露。
请求政府为我们做主、查证、监督,如确实有补偿款被苛扣,请严惩贪官污吏,返款与民,造福百姓!严惩安置房乱收款项的官商勾结!如补偿款暂未发放到位或有其他政策,请街道办及时公示、公告,与村民沟通,从而避免民愤、避免引发冲突。
黎托片区103号令拆迁户举
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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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你反映的有关事件回复如下: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2013年10月12日印发长政发【2013】23号文件,关于调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中明确:本补偿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补偿标准实施前已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的,按原有规定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谢谢。
黎托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