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骑电动自行车从枫林路由东往西路经共和世家对面,前面一个红绿灯堵了很多车,有一辆私家车占用了道路旁边的非机动车道(暂时我个人认为这是非机动车道),我与司机理论,讲他不应占用非机动车道导致后面有很多的电动车及自行车不能正常通过,要不就是直接会进到机动车道的中央通过,产生了很多不安全的隐患,无果。就此事,我在到达红绿灯附近时遇到一骑警,咨询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的处罚时,他当时很明确的回复我,只有在红绿灯的地方才有非机动车道,其他地方一律没有,机动车不管是在正常行驶时还是堵车时想停就停,不属占用。对于此回复我很不理解,因此,到你们这求一答案,我个人认为,现在在道路两边用白色实线划出的一米宽的地方就属于非机动车道,作为机动车不管在正常行驶下或堵车时是必须让出的,只能在不影响非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暂时借用行驶一下,在遇到前面堵车的情况下是绝对不可以占用行驶的,如果有此种行为应该是要给予相关处罚的,不知道我的这个理解是否准确?还请相关部门能给予知识的普及,如果我的理解准确的话,那还请交警部门能积极加大宣传力度,虽然说现在有绝大多数的机动车都能自觉让出该条道路,但还是有少部分驾驶员的法律法规意识不强,需要加强引导,现在共享自行车使用率这么高的情况下,能够主动给非机动车让出一条道来,所有的机动车才能够更加顺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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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非机动车通行环境一直是我队关注和改进的一项工作,为保障非机动车行驶安全畅通,我队在有条件的道路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并设置机非隔离护栏,如五一路、人民路等;在潇湘路、岳麓大道等道路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用非机动车专用道标志标线与机动车道分开;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的道路,通过为完善非机动车指示标志等措施,保障非机动车通行安全。此外,我队多次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完善慢行交通系统的建议;同时在改建、新建道路方案设计阶段,建议设置带隔离护栏的非机动车专用道,保障非机动车通行权益;在商业区、公共设施建设初步设计阶段,建议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等配套设施。
2、关于非机动车的通行路权,明确告知机动车不得占用非机动车专用道行驶和停靠,仅部分公交站点,由于道路条件有限,可临时占用上下乘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