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我于天心区购置了一套长城雅苑二期1栋802的新房,却发现楼上邻居902在阳台上修建鱼池,而阳台楼板是不带防水的,本就发现有一些裂缝渗水,哪里还经得起鱼池长期屯水。另外他还将房屋外墙打掉一部分,把室外的空调板封为室内面积,用以放置洗衣机及杂物,形成了突出一角的“空中楼阁”。
我通过咨询长沙市建筑质量监督站的工作人员,得知按他这种鱼池直接砌在楼板上的做法,漏水下来只是时间早晚问题;空调板的承重也有限,如坍塌下来将直接砸到我家——相当于头顶两个定时炸弹,因此非常担心,一直无法放心入住。我曾试图与楼上业主面谈沟通,和平解决,但遭到楼上拒绝。
因此我先后向市建筑质量监督站和天心区规划局投诉,两个部门都明确答复他属于私自乱改乱建的违章行为,是不允许的,对我确实存在很大的漏水隐患和安全隐患。但他们也没有执法权去强拆,因此无能为力。
同时我也找了物业解决问题,物业多次做工作,也很早就向他发出了整改通知单,但楼上业主的态度一直是置之不理,我行我素。物业说因为他们也没有执法权,只能劝说,业主不理睬也就没有办法了。
物业也向城管反映过,城管虽有执法权,但表示如果没动承重墙,他们就不管。
我感到十分困惑,既然质监站、规划局、城管这些常规的“主管部门”都不能解决,那么究竟哪个部门可以解决这一简单问题呢?楼上这种视规章制度如无物,也不在乎损害邻居利益的行为,难道就没有相应部门能够及时管理和制止吗?
期盼回复,十分感谢!
你好,对你反映的问题,街道进行了认真仔细的调查,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1、3月12日15时08分,木莲社区党建专干龙曼德与投诉人程卓(长城雅苑1栋802房业主)电话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程卓说:“1栋902业主在阳台修建鱼池,而未做防水,私自将外墙打掉,形成空中楼阁,存在安全隐患”。
2、3月12日15时30分,木莲社区书记肖晓辉、党建专干龙曼德等赴长城雅苑二期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湖南长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物业部部长刘建辉,长城雅苑物业管理处经理肖迎春一致表示,3月9日15时20分物业曾当面与投诉人程卓一起致电市住建委,并由投诉人程卓接听电话市住建委的回复。住建委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反映情况属于房屋内部装修,暂未发现影响房屋结构及漏水情况,如果出现相关情况可以直接起诉。前期物业公司也对902业主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单,902业主表示并无安全隐患。
3、3月12日21时32分,社区党建专干龙曼德、计生专干刘静赴902房进行现场协调了解情况:房屋内部客厅与阳台的隔离墙被打通,在阳台一角砌有小鱼池。902业主向先生(电话:13507470943)表示,自己是中建五局工作人员,打通的是隔离墙并非房屋主梁,鱼池也做了防水设施,并不影响房屋结构及楼下住户生活,同时表示,如果以后真的出现漏水情况,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