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遍很多相对发达的城市,那边的非机动车很规范,我提出两点建议:
1、北京上海等城市对于非机动车管理设置了专门的小组队伍,每日在城市高峰期、平峰期定期巡查,并在市民守则里规定了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及不按规定行使的惩罚制度,并在平日里实施到位,长沙虽然在部分路段设置了“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罚款xx元”的蓝色告示牌,但是并没有人对该规定负责,且相关部门也没有见到有人员管理:
(1)在市中心重点有交警看守路口,非机动车随处乱闯,不按交通信号灯形式的现象也非常明显;
(2)在大型路口,例如远大路火车站天桥下、五一广场高架桥下、三大桥主线、东塘、侯家塘等等,大型路口通过时间较长,且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那么这些路段应该更加规范,定期增加交警人员管理非机动车;
2、北京上海等城市对于城市主干道、双向四车道并在道路两侧设置了非机动车道的次干道,都设置了非机动车防护栏,以便于机动车在自己车道行驶,这一点长沙基本只在五一大道做到了,长沙非机动车相对规范的就是五一大道,但是五一大道还经常出现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应该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像市内白沙路、新民路、曙光路、车站路、远大路等等道路,都是没有设置翻护栏的,导致于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而非机动车则在整个道路上随意乱窜,真的很危险,且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
市民网友“李先生l”:
172454号市长信箱信件已收悉,信件反映了加强非机动车道低隔离防护栏建设的有关情况。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对此,我处迅速收集相关信息,现回复意见如下:
一、按照三定职责,信件中第一点建议应由交警部门负责回复。
二、我市目前机非隔离护栏的基本情况。
1、原机非隔离护栏建设情况。
原来我市城南路(韶山路口—车站路口)、人民路(湘江路口—曙光路口)、蔡锷路(人民路口—城南路口)等处都设置了机非隔离护栏。但因道路路幅宽度不够,临时靠边停车现象突出,非机动车道被占用的情况经常发生,机非护栏隔离效果不明显,通行压力与日俱增。我局于2015年底根据市交警部门的意见将以上路段的机非隔离护栏全部拆除。
2、现有机非隔离护栏建设情况。
(1)、五一大道(湘江路口—车站路口)2892米;
(2)、芙蓉北路浏阳河大桥两侧672米;
(3)、晚报大道浏阳河大桥两侧1632米;
(4)、沙湾路浏阳河大道南侧360米。
3、机非隔离护栏建设条件。
机非隔离护栏的建设要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安全与交通秩序维护等因素,建设方案需通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前置审批后方可进一步实施。
综合以上情况,我处认为机非隔离护栏的建设要符合我市交通组织的实际情况需要,需要交警部门先行制定具体的交通组织优化方案,我局收到优化方案再组织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组织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