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长沙市市长:
根据2013年10月30日新浪网站“省府分区猴子石、省府周边、九峰片区控规”一文显示,在天心区未来的规划中,将在豹山路与青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建一个大型的垃圾中转站,该垃圾中转站是2008根据“湖南天诚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从青山路与石竹路交叉口东南角调整过来的。(详见2008年9月份长沙市规划信心中心发布的“公示:天心生态新城(a-71、a73地块)指示拟调整公示”一文)具体见下图:
根据规划显示,该垃圾中转站建于人口密集的住宅群内,其距离北边钱隆学府、鑫远熙山约400米,距离东边鑫远逸园、湘水熙园、华菱嘉园约220米,与豹子岭社区隔路相望,而其离融源及第府最近却不到为50米,在垃圾中转站周边,规划为居住用地及安置用地,处于人口居住与生活的密集区域。
若垃圾中转站最终建成,垃圾发酵过程里散发出的恶臭味中含有多种有害及致癌物质,将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健康,并在垃圾处理、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很大的噪音,周边居民将苦不堪言,楼盘的品味及居民的生活质量将大打折扣。其不但不符合长沙市委、市政府打造天心生态新城的初衷。也不符合构建和谐社会及和美丽中国的理念。
垃圾中转站的修建,将会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严重不利影响,特别是对生活在融源及第的居民影响尤甚。融源及第楼盘开发商“湖南融源置业有限公司”早在2008年同意垃圾中转站建造楼盘边上,但其在去年年底开盘时,却隐瞒事实,蒙骗大量业主在此购房。现因该楼盘开发商未缴纳教育配套基金以及楼盘未按照初始规划进行施工建设,业主与其矛盾已极为尖锐,如垃圾中转站不能得到合理调整,本楼盘全体业主可能都会退房,并且可能会波及到其他楼盘,最终可能造成严重的群体事件和社会影响。
根据规划显示,“省府分区猴子石、省府周边、九峰片区”居住用地只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4.22%,而该垃圾中转站四个方位皆为居住用地,其完全有调整的余地,建议将其移开至绿化带、公园、广场或者江边等居住人口较少的区域,并且在周边100米应建设相应的绿化隔离带。
此外,在豹山路与青山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建一所供水加压泵站,其紧挨融源及第楼盘,其与小区之间没有任何的防护和隔离措施,我等业主担心其在未来运行过程中产生较大的噪音,对小区居民身心健康造成影响,希望贵部是否能考虑一下将该供水加压泵站也同时做调整,至少与楼盘相隔距离在100米以上。
我等愚民,悔恨当初贪图便宜,被开发商蒙骗买房置业于及第府,而该楼盘周边紧挨着将规划建立一所大型垃圾中转站与供水加压泵站,我们业主完全被蒙在鼓里,现有幸得知该项规划,我等代表融源及第全体业主及周边居民,诚惶诚恐向贵规划局谏言和请愿,希望贵机关能体恤民情,实实在在为百姓谋福祉,酌情考虑是否可以将垃圾中转站及调至别处,在此感谢!
附:《省府分区猴子石、省府周边、九峰片区控规》
《公示:天心生态新城(a-71、a73地块)指示拟调整公示》
融源及第府全体业主
2013年11月23日
一、本垃圾转运站的选址符合上层次规划要求。
1、经核查,总体规划和控规均在此选址建设垃圾转运站。
2、本次控规修编的重点市落实总体规划,并对原有控规中的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等内容进行优化提升。经核实本次修编并未对本垃圾转运站进行修改。
3、2008年9月,经湖南天诚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垃圾转运站的位置调整,是依法履行规划修改程序,并征求垃圾中转站新址周边单位意见,包括大托镇黑石村、湖南融源置业有限公司、湖南壹捌捌壹置业有限公司等均同意规划调整。
二、本垃圾转运站的选址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行业规划的要求。
1、转运站的位置宜选在靠近服务区域的中心或垃圾产量最多的地方。
2、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规定,垃圾转运站一般在居住区或城市的工业、市政用地中设置,每0.7~1km2设置一座小型转运站,用地面积不小于100㎡,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m。
3、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本垃圾转运站转运量在100(t/d)左右,为小型转运站(转运量小于150t/d),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km。面积仅需1000~1500㎡,本次规划设计中考虑到省府片对环境要求较高,在用地上根据专项规划,保留足够的防护距离。面积为5479㎡。
4、《上海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可知“转运站与已有居民住宅的卫生防护间距应不小于30m;如不满足,则应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
按国内最严格的上海市的标准是30m,规划地段与最近的居住小区住宅均远大于30m。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2014.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