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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长沙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

2018-4-23 5:57:15发布47次查看
领导:
您好!今天来信主要是咨询下长沙市的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
由于本人在今年10月份购在比亚迪4s店购买了一台插电混合式新能源汽车,并已在10月21日在长沙上牌。由于购买时商家以长沙市地方补贴政策不明确,需交纳6000元补贴押金(并写押金条),但至今还是以补贴不明确为由拒绝退还。
长沙市办公厅在2014年发布了长政办发(2014)31号文件,规定长沙地方补贴与国家补贴1:1配套,政策2015年到期后按照国家政策作相应调整,后来新闻说2016年延续2015年政策,请问现在地方补贴是多少?是否和国家补贴1:1?
1、比亚迪4s店收取补贴押金属于企业行为。
2、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4〕31号)到2015年12月31日失效。
3、2016年10月25日,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的通知》(湘财企指〔2016〕44号)印发后,我市正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抓紧制定出台长沙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各类新能源车型的具体市级补贴标准将在新政策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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