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友谊路332号青园小区是一个纯住宅小区,在开发商、物业未经公示,取得小区居民同意的情况下,在小区5号栋底商进驻一家综合性医院。
2、综合性医院开在居民小区,人口密集地区,未经环评就已装修好待开业(环评公示期内,医院已装修完毕),不符合程序。
3、环评公示,居民都不知道。未尽到公示责任。青园小区居民未在小区内看到任何有关医院环评的公示文件,居民无从知道公示期。
4、综合性医院使用的大型放射性医疗设备会对居民身体造成影响。医院所在的小区5号栋3楼开始就是住宅,放射性医疗设备会对居民身体造成影响。
5、综合性医院,病人与小区住户混杂,带来健康隐患,安全隐患。不利于健康人群的疾病控制。
你在市长信箱《对青园小区一期5栋居民楼下建医院的强烈抗议》的信件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我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依法依规对青园友仁医院进行设置审批。青园友仁医院为一级综合性医院,与长沙市中心医院的服务群体和定位不同,服务对象定位主要为周边居民,开展的业务以常见多发、技术要求不高的疾病为主。目前,该机构通过为期5天的报纸公示后,我局依照程序下发了设置批准书。该机构通过改造装修后,需要通过环境评估、消防验收、放射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最后上报至我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获得此证之后才能开始执业。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