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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购房退税的问题

2018-4-22 22:15:52发布115次查看
您好。
我是郴州户口,2011年12月份在长沙参加工作至今,2012年9月份买了一套80平米的商品房。
看到退税指南上写的外地户口要缴满一年以上的社保才能够退税,而我在买房时只有9个月社保。可是我买房前后已经连续缴纳了三年以上的社保。只是买房前少了3个月社保,请问可以退税吗?
政府出台90平米以下唯一住房退税的初衷不就是补贴购买首套房的低收入人群吗?
希望政府能够照顾到我们这种情况。。
谢谢!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长财乡【2011】2号文件规定:对本市户籍的购房人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房,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可以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1)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首次只购买一套(同时购买多套的,只能有一套住房享受,下同)的;(2)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曾有过住房但目前无住房,重新只购买一套的;(3)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有非住宅但无住房,只购买一套的。
对申请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的,在纳税申报时,购房人应提交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成员无住房证明及家庭唯一住房的书面诚信保证书。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一律不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
根据您的来信得知,您不是长沙户口,且您无法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不可以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我市契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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