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地铁站内悬挂的电视中左下方显示的“长沙轨道”更改为“长沙地铁”更合适,因为“长沙轨道”让人会有种指代不明的感觉,轨道有很多种,而“长沙地铁”则是唯一的,不会让人误解。
星空之旅:
您好!您通过市长信箱转来的邮件已收悉,我公司对此非常重视,现就有关事项专此做如下回复:
1、首先感谢您对地铁电视的关注,您的关注是我们发展的源动力。
2、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广电发〔2014〕60号文件规定:移动电视,就是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利用地面数字电视技术手段开办电视频道,在公交车、地铁、轻轨、出租车以及国家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公共交通工具上向流动人群提供电视节目服务。因此,移动电视频道是引导和加强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是党和政府发布公共和应急信息的重要渠道,也是广大人民群众获取生活资讯和文化娱乐服务的新平台。
3、依照我国宣传管理体制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规定,地铁电视属于长沙市广播电视台管理,是长沙电视台移动频道的一个播出平台,它的唯一合法名称是“长沙电视台移动频道”,呼号是“长沙移动电视”。
4、根据长沙电视台各频道台标制定准则,经长沙市广播电视台认真审核,并经报请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确定地铁电视的台标为“五角星(总台标)+中文频道名”构成。“五角星”就是长沙电视台总台标,代表星城长沙;而考虑到地铁的特性,将中文频道名定为“地铁电视”。
特此回复。
再次谢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