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领导:您好!
我是5712飞机工业公司暮云厂区的退休职工,为第二批棚改搬迁对象。公司领导考虑到暮云厂区位于长株潭交界处的团山山沟,交通十分不便,职工出行和日常生活困难很多。拟将暮云厂区的退休职工全部搬迁到大托厂区,制定《方案》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查并获批准。
我忠心感谢党和政府及公司领导对我们的关心。
但目前,我们对《方案》中有些关键性问题仍有异议,现申述如下:
1) 在公司棚改办征求意见时,户型面积有111平米和93平米两种户型供住户任意选择,我们在《征求意见表》上填写了111平米一档,但后来取消了该档,只保留了93平米一档,我们也不知是何原故。这对有二个子女的退休职工来说,带来了不小困难,特别是我们二个子女都不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职工,子女回家探视时居住很不方便。
2) 我们原有住房面积有106.5平米,现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房子总不能越住越小吧?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今年,要实现国民经济发展7%的年增长目标,中央提出“要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发挥好消费的基础作用,顺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不断释放消费潜力。”
2015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2015年3月27日国土、住建两部委发布通知中指出:“允许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适应居民居住条件改善需求”。“90/70”政策将会全面退出。
根据中央以上方针,我认为:根据群众需求,适当提高棚改房的住房面积,与上述中央方针是一致的。我们多次向公司反应,均未解决。
因此,特向市政府反应请求解决:
⑴ 保留原111平米(或稍大)和93平米两种户型的方案,供住户根据需要选择,“顺应”我们双子女退休职工“居住条件改善及消费升级需求”。解决我们的居住难题!
⑵ 超过置换面积的部分,可按当地商品房的价格计算,费用由个人承担。
以上意见,恳请解决!
此致
敬礼!
5712飞机工业公司暮云厂区退休职工:龙桂珍
你好,对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5712棚改项目基本情况
5712棚改项目于2010年7月经湖南省发改委立项批准,同年9月开工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04317.6平方米,拟解决1028户职工居住问题,采取分期分批建设模式,分a、b区进行建设。一期a区建设用地20亩,建设四栋11层电梯小高层住房,该四栋住房总建设面积30232平方米,共374户,其中93平方米棚改安置房三栋264户,配建50平方米廉(公)租房一栋110户。二期b区764套建设待a区建设完工,职工搬迁后再付诸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2.4亿元,资金主要来源是自筹和政府财政补贴。目前一期a区建设已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职工已装修入住。二期建设用地已腾空平整,待完成规划审批手续即可开工建设。
二、项目二期建设房屋户型问题情况
据了解,5712公司现有职工住户共1669户,其中600余户居住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的平房、简易房和筒子楼里,且由于近十年来公司未新建住房,导致无房户不断增加,现已有无房户100余户。除此以外,暮云厂区现仍有447户住户,基本生活条件得不到保障,存在交通不便、饮水、就医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等问题,这部分职工居住生活条件急需得到改善。为彻底解决职工住户住房困难问题,5712公司经过反复研究,将上述1000余户职工一并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统筹解决公司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信访人龙桂珍所反映的问题指的是项目二期中房屋户型的问题。根据了解,二期方案是严格按照省发改委《关于长沙5712飞机工业公司棚户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调整批复》(湘发改投资〔2010〕1374号)(见附件1)中所规定的“户型面积单套92.35平方米”和《中共长沙市委常委办公会会议纪要》(2010年第19次)(见附件2)中所规定的“单套不突破100平方米”两个要求进行建设的,此方案已得到了5712棚改项目绝大部分职工住户的认可和支持。对于少数不愿意参与棚改的职工住户,同意保留其住房由职工继续居住,5712公司承诺绝不发生强拆强建等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