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您好:
我向您反映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近段时间我市各十字路口都有一群身穿普通训练服有的甚至连制服都没有的的执法流氓对电动车主进行疯狂的抓扣行为,他们大多数都不是正规交警说的好是协警但实际上都是一些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就上岗的社会闲杂人员,因此不少人都存在暴力执法的现象,甚至有些人在执法的过程中把违章的电动车主当作犯罪分子进行“逮捕”,他们之所以能够如此的卖命执法其中的猫腻不言而喻都是为了能够从中牟利高额的利益,因为一台电动车被抓之后首先是暂扣且不论罚款200当进入交警队停车场之后拖车费50每天的停车费10元,如果车主想从交警队把电动车取出除了缴纳200元的罚款之外还要额外的给交警队停车场交出100元左右的所谓停车费和拖车费,本来200元这样罚款就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了那么额外的100元的开支更是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而让某些利益集团从中谋取高额利益久而久之便成为他们一种谋生的手段,因此我建议市委市政府在没有出台电动车报废补偿标准之前不应该对无牌电动车进行抓扣,因为这样抓了又放放了又抓很容易给老百姓误以为交警这样抓车就是为了钱,而不是在安全教育,特别某些非编制协警的暴力执法的更是玷污了公务员人员在执行公务中亲民、爱民的作风,政策的出台本来就是为民、便民、利民,简单的抓罚放便只会把这一群人推到对立方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希望市委市政府从大局出发请停止对电动车主非法的抓扣行为。
您好,很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意见。您所说的“交警队停车场”是由政府统一招标的社会化保障管理,属于公司化管理,并非由交警部门管理,与交警部门也没有隶属的关系。如果您对停车场的收费有异议的话,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