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4号下午17点20左右,本人骑电动车做零时工回家,行到青竹湖大道太阳山路口时,该路段可以直接右行,并且是下坡。前面有一台现代黑色轿车,后面牌照号为湘a3jg88,据事后邻居所说,价值十二万左右。该车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在只有一个车道的直行线上左右摆动,并突然减速。本人的电动车刹车不及,撞到了该轿车的右边的车灯旁的塑料外杠上,造成该杠大概五十公分脱落。后打122报警,接警人要求我们双方协商处理。开始,对方强硬的要求要我赔偿他七千元现金,后来通过听到消息的村上小组长的协调,改口成了四千元。最后,又说快吃饭了,要我快点赔钱,本人身上没带现金,于是听到消息的邻居一起凑了二千九百元赔付给轿车车主。这起事故无人受伤,轿车车体看不出损坏。
回家后,我觉得赔二千九百元这数额不合理,我自己对这方面不太懂,不知道是不是车主这样做,有没有坑我。
所以希望听到有关部门的合理解释。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由于您所提供的信息不够全面,暂时无法用信件回复清楚您的问题。通常2万元以下的事故,事故双方可以到快处快赔进行定损,由专业机构核定合理的赔偿金额,然后办理相关赔偿。如果对当时的事故存在异议,您可以携带自己的证件与事故相关证明,去到辖区大队122事故中队报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