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于2013年3月初因骑电动车在湘雅路口违规搭人被交警处罚,经过3天折腾再把车给拿出来,其中反映长沙交警在处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1 能当时处罚的为什么一律要扣车,无故被拖放到停车场滞留3天
建议能在全市各金融网点开通交罚款点,及时交罚款并取车。因故不能当天交的,应该允许第二天及时交纳。(此建议也适用于汽车违规处罚)
2 交警处罚流程极繁琐,车被拖到开福扣留点(扣车单上也未注明详细地址或联系),在第3天要先到停车点拿单,再去交警队交罚款,最后再去取车,来回2、3趟,劳民伤财,可以说是凡是有这种经历人都会怨气冲天。万一碰上心理素质不好的,报复交警,报复社会的想法都有,社会矛盾就是这样激化的。为什么不可以直接交完罚款即可以领车…………。而且交警队与停车场也相差几公里路,简化办事程序真的那么难?
3 停车场违观收取50元拖车费,如果不懂相关规定的一定是被宰的。本来当时办理罚款取车,就不存在无缘无故交3天停车费,而且还是被强迫的。通知你第2天还不受理罚款取车,简直是强盗逻辑,跟明打明抢一样。不知道这是为了交警照顾停车场生意而采取的什么行为。
4 交罚款时还要办学习班,为什么不能改为当场执勤30分钟,不是同样有教育意义?
5 原来处罚规定写明哪种违章罚多少,后来修订的一律变成50-200这种法规本身就有漏洞,可多可少的自罚标准本来就是严重的问题,希望能够改进。
希望长沙交警能改变自己的处罚的作风,作到更有合情合理,更有人情味,罚是为了起教育作用,而不是为了经济利益,被处罚的人会有感谢的想法,而不是只有恨和怕!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1、银行网点问题,之前交警已经向财政、银监等部门申请,目前在交警支队2楼处罚中心已有银行自助机可以缴款,目前正在逐步推广当中。
2、处罚流程繁琐是多方面的,因为目前交警没有属于自己的停车场所。全省事故救援等停车场所已经实行的是社会化保障,所以您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目前,我们正在进行一些信息化改造,力争尽快推出一些更加便民的措施。
3、长沙交警希望看到街头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都不违反交通法,为什么在当前顶格处罚的前提下,还有哪么多交通违法者?我们也在思考此类问题。下步我们也将在加强交通管理上下大力气,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上大做文章。我们也将加强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一道,加强全民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理念的推广,只有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也许才能更好的解决和避免一些问题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