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您好,在听取湖南省省委书记报告后感想颇多,对于“湖南官员收钱无作为”现象更是气愤。就此对长沙交警局提出一下问题;
(1)根据湖南交警局划分,长沙东火车货运站地带为“禁区”货物的输只能22:00-7:00内进行,因此闯禁区人不计其数,交警部门依据相关条例进行罚款。但是罚款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目的,但湖南交警罚款收钱后,从没有提出过“解决问题办法”。
(2)如果每个市民、每个司机都按照交通法执行,在“22:00-7:00”内进入车站,但是火车站同样作为国家职能部门上班也是“朝九晚五”,因此同样无法实现货物的运输。火车站也应该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3)据说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当地交警部门与火车东站领导之间的矛盾。但是职能部门上的矛盾,绝对不应该让辛勤的火车司机来承担。
综上所述,在实现长沙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希望市长及相关高层领导出面协调两部门的矛盾,真正的实现“和谐长沙”。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在信箱提出相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区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必要性: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城区道路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城市交通拥堵状况也日益加剧,为此,从1999年开始,我市就借鉴国内大部分大、中城市的经验,实施了夜间货运措施,即每天的7时至22时禁止载货车辆在中心城区通行,以达到削减城区交通总量,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的目的。近几年,随着城区范围的扩大和城区交通的实际状况,又分别于2003年、2009年、2010年进一步扩大了限行的范围。2009年5月,与《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同步颁布实施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长政发〔2009〕14号)中也再次明确“市区内继续实行分区域、分车种限时货运措施。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交通流量确定分时段限制货运机动车通行的区域,并与公告。”
二、河东限货区域: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货运车辆通行范围的通告自2011年6月15日起实施,湘江以东区域为每日7时至22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混凝土搅拌车在以下区域内道路上通行:湘江路、栖凤路、车站路、长善路、二环线合围区域的道路(含边界道路),以及三一大道的四方坪立交桥至万家丽路立交桥路段、芙蓉南路的新中路立交桥至韶山南路路段、万家丽路的三一大道路口至时代阳光大道路口路段、新花候路的机场高速至香樟路口路段、香樟路的新花候路口至万家丽路口路段、长沙大道的主道。
三、交警部门与长沙东火车货运站之间不存在任何矛盾,货运车辆通行持有我队核发的货车禁区通行证在规定时间、线路通行即可,未办理货运车辆禁区通行手续的,一律实行夜间货运措施。
